当街摔童的案例固然极端,但其中折射出的戾气之害却有普遍性。成人社会的负情绪,又何尝不在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伤害着孩子们?
日前,一个母亲手推载有两岁孩子的童车,经过大兴区庑殿路一个公交车站时,因为停车问题与驾车俩男子发生争执。突然,其中一人竟然将熟睡的女童抱出来,举过头顶狠狠一摔,然后扬长而去。这令人发指的一幕过后,留下了一个悲痛欲绝的母亲,卷起了人们群起声讨的怒潮。
又一个不幸的孩子受到伤害。两年前,一个名叫“小悦悦”的两岁女童曾让全社会为之揪心。那时,“路人的冷漠”让人们陷入深深的反思。而今天,那残害孩子的重重一摔,让公众在震惊、愤怒、痛惜之余,也在经历新的拷问:是什么把人性之恶放大到如此地步?是什么把人的行为推到如此极端的境地?
回顾摔童事件的起因。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没有什么巨大利益纠纷,只不过是我过个路、你停个车之类的小纠纷。就这么点小事,竟然就让一个大男人极其凶残地去伤害一个婴儿。这种丧尽天良的恶行,照见了个人品质之卑劣,据说摔童者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今年刚刑满释放,看来是没有改造好的害群之马。
然而,更让人们担忧的是,当街摔童的悲剧,从小到大,从口角到伤人,其发酵的过程中,涌动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戾气。有句话说,冲动是魔鬼。原本是停车过路的小问题,你让一让,我等一等,大家都可以相安无事,却不想成为一次情绪化的宣泄、极端化的冲撞,甚至在冲动恶魔、歹毒意念的牵引下,有人丧心病狂地把毒手伸向了无辜的孩子。这种践踏法律、毫无底线的恶行,与此前东北盗车杀婴案等丑恶现象如出一辙,理应依法从重严惩。
当街摔童的案例固然极端,但其中折射出的戾气之害却有普遍性。想想我们的日常生活,从上车占座、电梯拥挤引发的打斗,到并线超车导致的斗气驾驶;从“多看了一眼”带来的纠纷,到网上动辄恶语相向的谩骂攻讦,其实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透过这一幕幕,好勇斗狠、怨气冲天、毫不容人,戾气的火星何尝没有弥散在社会空间之中?各种人际紧张和冲突又何尝不在积累着安全的风险?而这些成人社会的负情绪,又何尝不在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伤害着孩子们?
昨天,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部署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保持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的严打高压态势。守护平安,亮出法治利剑当然很有必要,但也不能忽视,驱除内心的阴霾、追求心灵的安适,同样是一个社会得以和谐安宁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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