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公安部公布了一起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涉嫌“黑金”的案件,这家公司为销售它的虚高价药品,多年来其高管采取商业贿赂的手段,向官员、行业协会权威人士、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以攫取无限制的高额利润。
GSK是一家注册于英国的跨国公司,因其在全球多国的商业“信誉”而做大了事业,这样一家公司在中国的销售“业绩”,多年来居然不是靠产品质量及守法经营,而是大搞商业黑金手段,令人不齿!它一方面大肆提高其药品的实际价格,另一方面将攫得的部分非法黑金以贿赂形式腐蚀官员(管理者)、“医药代表”、医务人员,搞坏了社会风气。这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实在与“民主绅士”们的“风度”南辕北辙,它的逐利欲望和手段,并没有跳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露的范围。
GSK列名世界500强,排名为253位;在世界药企中,它也排名第7,可以想见,这家企业的销售额是十分惊人的,同时也给它带来天文数字的利润,今年第一季度,它在全球的运营利润就达15.8亿英磅。我们姑且认为它在海外许多国家的销售经营是“守法”的,而只是在中国内地市场使用了黑金的手段,它每年从中国患者手中攫取的利润又是多少?这笔账,新华社的报道没有公布,但想来也应该是天文数字吧?
GSK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内地所获得的利润,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是正当利润部分,二是黑金部分。这两者的比例是多少?据其业内人员承认:成本30元的药,卖结患者价格就是300元,也就是说,GSK药价是畸形虚高,利润率为成本的10倍,这就是商业暴利。还要指出的是,这种暴利药价是针对患者,赚患者的钱,这无异是在人家困难时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同时,因其黑金的作用,少数医生受回扣、贿赂驱动,会在处方中给患者使用并不合适的GSK生产的高价药品,从而影响或躭误治疗。所以,GSK作为药企运营涉黑,实际是在图财害命,对社会危害是巨大的,是药企中的害群之马,应坚决查处,从重处罚!
长期以来,GSK以黑金手段搞经营,利用一家旅行社洗钱和套现,其手段不可谓不隐蔽,“聪明”也到了极致,但是,最隐蔽的手段也总会露马脚,首先是销售的药品10倍虚高于成本,岂能不引起社会、同行的注意?其次是贿赂手段,也总会泄露“蛛丝马迹”;再次,这家企业与一家小旅行社勾结洗钱、套现,就更易暴露狐狸尾巴,旅行社“营业额”暴涨,其一层博纸又岂能包得住火?所以,干了伤天害理丑事的GSK,终究难逃被查处的命运。
对GSK这样的大药企,因其影响大、搞黑金手段狠,我主张一定要严查严处,不仅要查清其黑金经营手段,还要查查它多年来在中国患者手中攫取了多少非法利润?最好要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其药品价格,令其按规则重新规范定价。如果GSK继续在中国内地违规经营,继续搞黑金,不妨将其逐出中国内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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