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联网往往被赋予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房地产征税,另一个方面是反腐。当然,反腐并非初衷,购房也不是贪官唯一的消费方式。
我们先看看用于征收房地产税的功能,其实在外国很早就开始征收房地产税了,而且与住房联网无关,发达国家征收房地产税的时候,估计互联网还没发明呢,这是因为西方实行的是无差别征收,而这种征收方式在中国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在中国对第一套房征收显然不可能。
有报道称,为了打消地方政府对于涉房信息的担忧,住建部在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开始与地方政府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下称“安全协议”)。住建部同时承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采集的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且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近年来,很多政策不统一都为日后工作难开展遗留了很多问题,比如中国的社保政策长期不统一,中国的住房政策长期不统一,很多政策都需要地方出台细则。本次的住房联网问题,就是这种政策不统一导致的结果,如果中国各地都建立统一模板的网络系统,联网何至于如此麻烦。
笔者认为,落空的不仅仅是反腐功能,恐怕房地产税的功能也会落空,首先现在联网的城市太少,投资客可能会选择不联网的城市进行房地产投资,这就造成了数据的不准确。其次,如果房地产信息联网的目的是为了征收房产税,那征收房产税是为了什么呢?恐怕地方的财政收入问题是其中一个原因,当然,笔者对于征税可以打击投机,抑制房价并不怀疑,但笔者质疑的是中国房价这么高,是否真的是投机所造成的。
中国的房价从根本上还是刚需造成的;另外是市场化造成的,住房供应市场化必然出现级差地租,这个地租的收益无论是进入私人还是进入地方政府财政,都是会有的。也就是说,如果现在的高房价是市场化供房造成的,那打击投机,抑制房价的理由就不完全成立,而征税最终还加剧了二手房的价格,这是其中的弊端,当然若只对二套房或以上房产征税就是为了减少这样的弊端,但仅仅将打击房价的目标寄予住房信息联网和征税从理论上是不科学的,但现在没有更大改革决心的情况下,这也是个选择,毕竟有比没有强。
房信息联网其实并非难事,技术上也不存在什么难题。而且从信息化的角度看,能够提高决策效能是好事。而且即使建成后估计也得试验运营个一年半载,但现在建都没建成,后面的事情更是没时间表。原计划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截至目前,据各地媒体报道,在2012年6月40城市联网目标达成后,联网城市的数量就鲜有增长,一直维持在60余。现在距离月底不到一周时间,这一目标似乎较难实现。
总之,住房信息联网应尽快完成,而网络建成之后,以其强大的数据做基础,其功能将大大的超出想象。目前还处于利益博弈阶段,既然40个较大的城市都已经建成了,剩下的恐怕是中小城市比较多,难度应该更小才对。笔者认为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签订“安全协议”,其实也是权宜之计,因此大家也不必对此失去信心,等利益摆平之后,住房信息联网估计会有一个很快的推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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