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王某女儿表示,警方已经道歉。但文化路派出所领导拒绝接受采访。(6月6日 中国广播网)
据报道,商丘女民警王某来郑州看望女儿,3日晚,她和女儿刚休息,有男士敲门说,他是派出所的。“我从猫眼一看,真有一个人穿警服,就开门,七八个男的就进来了。”王某说,这些人“一句话也没说”,一拳打在她脸上。她拿出自己的警官证,还说出单位领导的名字,“没想到,他们更狂了,连推带拉把我们从22楼扭到1楼。”到派出所后,她说自己有心脏病。“有民警笑着说没事,严重了把我拉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从被抓到派出所到次日凌晨2点,一直没人搭理她们,也不让说话。“后来说这是一场误会,你们可以走了。”王某母女非常不满。
如此惊魂一刻,好在警方最后查清“这是一场误会”,才让女民警母女终止了这场“噩梦”。可这场误会就一句轻描淡写的“你们可以走了”就了事了吗?似乎母女俩还应该感到庆幸,还要对派出所的同志感激再三?是啊,若不然,不知该母女俩还要遭多少莫名的委屈。可作为当事人,不管是谁,在“庆幸”之余,都应该会“非常不满”。
当地派出所组织抓嫖行动不错,有利于打击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空气。但是在行动之前应该要仔细的侦查,做到准确无误,不然,这一“误会”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可不小,既干扰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还会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我们从这个事件中也可看出当地派出所同志在执行公务时的粗暴态度。我们都知道,在未经法院审判定罪前,都还不能叫罪犯,只能叫犯罪嫌疑人,更莫说还在抓捕阶段,更有可能只是普通群众,甚至如本事件中还是女民警。从进门就是一拳的粗暴到对当事人疾病状况的漠视,再到最后一句“你们可以走了”的轻描淡写,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何在?
警察错抓警察的乌龙事件可能不常发生,但是若没有这次乌龙事件,或许许多情况并不会暴露出来。但愿当地派出所的同志能用好这次反省的机会,化为改进工作作风的动力,而不是道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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