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河南省漯河市发生“房管局副局长持枪打人”事件,受害原告眼巴巴地等着案件开庭,几名被告却被刑满释放了。
这不是一场公开公正的审判,反而涉嫌避重就轻与蒙混过关。明明副局长牛豪被查获有两支枪,公安局却以缺少零件为由,认定牛豪只有一支气枪。检察院据此认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受害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仅以非法拘禁一项罪名提起诉讼。法院则根本没通知受害人参加庭审,不声不响就把案子给轻判了。公、检、法一条龙地为牛副局长减轻罪责与刑罚,恐难摆脱包庇之嫌。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判决书赫然写着牛豪等十人“结伙持枪、持刀……”,却不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面对自相矛盾,执法者有无耻感?受害人担心牛副局长利用关系对司法施压,但怕什么来什么,判决令人哑然。抗诉在所难免,公道能否实现?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