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商户称有城管执法人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6月3日人民网)
早就听说这样一个传言:谁家的孩子不听话,只要说“城管来了”,可能比“狼来了”还管用。笔者一直以为是一种夸张,或者是一种社会偏见。但今天看了“延安城管酒后执法,双脚跳起踩男子头部”的视频,不禁不寒而栗。这位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的城管执法人员,与经过艺术加工的警匪片中的匪徒,就差穿着打扮了。
无需当事部门辩解,笔者也能猜测到这次“执法”的理由。因为,哪怕再不济,在和平年代,一支合法的执法队伍,也不至于无端抢老百姓的东西,更何况发生在延安——这个即使是在战乱时期也可让仁人志士避难的根据地。因此,相关部门纵有万千条理由,也无法为这种公权力的暴行开脱。施暴的是代表公权力的城管执法人员,受虐的是普通公民。在这个曾经保护了无数受反动势力追杀的进步人士的地方,反倒在和平年代让普通公民遭受暴虐,延安城管哪来的这股匪气?
事情原本不大,即使按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说法,充其量是检查违章占道经营。为何会演变成一场暴力冲突?诚然,对于城管,社会情绪是普遍抵触的,城管执法遇到的矛盾是可以想象的。但是,在冲突发生时,作为执法人员,不是有节制地控制事态,而是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大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凶猛,其中你死我活的强烈仇恨感从何而来?
假如将其视作个案,也许可以从个别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上找原因,而将其纳入普遍存在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以此联想到传说中的“城管秘笈”,这位散发着浓浓的酒气的执法人员,施展出的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的夺命武功,无疑演绎了城管执法的暴力和凶残。如果只是被动的“还击”,大可“点到为止”,而当商户已经倒地时,还双脚跳起猛跺其头部,这需要心怀多大的仇恨,或具备多凶悍的匪气?这足以让人们对城管尚存的一点同情丧失殆尽。
说句不好听的,在当前的各种社会矛盾下,如果按照个人的境遇由着性子来,恐怕恶性冲突事件天天会发生。为何这些不幸事件还属于“偶发事件”,还是基于一个法治社会。人人都在一种法律和道德自觉下,抑或是在对法律后果的权衡之下做出行为的取舍,于是才有了城管甚至是警察的存在意义和作用。那么,城管作为公权力的执法部门,怎么反而屡屡突破法律的制约,做出如同社会上不法之徒的野蛮行径?也就是说这些城管哪来的这股匪气?是传说中的“城管秘笈”武装了头脑,还是因有权力背景的仗势欺人?甚至是因其综合治理的属性,干一些“有关部门”不能干、不敢干的事情?
通过这段惊心动魄的视频,人们再也无法在这幅权力撒野的镜头前淡定,在这种只可能出现在黑社会势力施暴情景的“画面”中,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代替了其中的匪徒,让人在对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无比痛恨的同时,为身处的法治环境感到深深的忧虑。而在对延安城管哪来的这股匪气不得其解时,人们看到“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经过,但并未做任何停留”,不禁对城管的屡屡施暴的“勇气”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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