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发生于17年前的萧山“劫杀出租车司机案”开庭,真凶受审。加上不久前平反的“叔侄冤案”,浙江司法机关近期相继平反两起错案。有错即纠,值得肯定。
冤案错案的发生是多种原因促成的,既有历史上体制的因素,也有个人的责任。10多年前,在追求高破案率以及各种压力之下,公、检、法多个环节失守,这是错案发生的体制基础。借纠正错案之机,有必要反省厘清各种制度问题,当然,也离不开对个人的追责。
近日,张高平的代理律师阮方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错案责任人体系中,仅把目光聚焦在聂海芬一个人身上,“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错位”。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聂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导者,并没有参加一线的审问”。
发生错案,并不只是一个部门的责任,当然也不是某一个人的责任。所以,对于“张氏叔侄案”责任的追究,的确不能把目光只盯在聂海芬一个人身上,诸多环节的责任人,无论责任大小,都应该列入问责的范畴。
虽然如此,但“女神探”聂海芬为什么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对公众来说,很多人并不是刑侦或者法律方面的专家,他们之所以关注聂海芬,是因为她早已成了这起错案追责的标志性符号。
2006年4月13日,央视《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张氏叔侄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无懈可击”的证据的整个过程。如今错案纠正,她的确也应给公众一个交代。
从浙江省宣布成立调查组,对“张氏叔侄案”原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至今已近两月,杭州公安部门已有超过10人接受问询。聂海芬是案件的“指导者”,这里的“指导”在法律意义上是什么意思?“没有参加一线的审问”,“指导者”有没有法律责任或者至少有行政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的调查加速,将这起错案的责任调查清楚,并向公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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