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何种情况,一位研究生轻易获得致命毒物,都给相关行业、单位、科室的管理者提个醒,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命关天,必须高度重视,不能疏忽。
4月1日,复旦大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出现身体不适。当晚即被送至医院就诊。入院后,黄洋病情加重。4月11日,警方通报,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成分。4月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林某存在嫌疑。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
28岁、刚刚考上博士的穷孩子,美丽的人生画卷尚未展开,就在这场飞来横祸中倏然陨落,令人扼腕!从现在透露的仅有信息来看,有两点可以肯定,黄洋是被犯罪嫌疑人投毒致死,其次是他与嫌疑人从事不同方向的研究,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排除事业上的竞争关系,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犯罪嫌疑人如此狠毒,非置黄洋于死地不可?同室为友,“本是同根生”,不存在杀父之仇,顶多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摩擦,那么,“相煎何太急”?不解之余也不免慨叹疑犯人格之扭曲、人心之歹毒。由是可见,只有高智商而缺乏情商的人,是非常可怕的。而“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从不缺少智商的开发,情商则往往被忽视。一些人格本来就有缺陷的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很难有机会得到纠偏。
黄洋中毒案曝光之后,许多人迅速翻出1994年发生在清华大学、轰动一时的“朱令铊中毒事件”。这位才艺双全的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因为铊中毒,而导致全身瘫痪、大脑迟钝,留下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朱令铊中毒事件发生之后,尽管警方曾表明能够接触到铊这种高等级毒物的人并不多,并断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甚至有人说名道姓,指出“嫌疑人”,可不知为何,案子就是破不了,成为悬案。
朱令铊中毒的案子搁浅,社会出现诸多难以证实的小道消息,甚至有人怀疑背后存在着干预、阻挠案子侦破的某种力量。案子未破,真相不明,正义难伸,谣言四起,可以说朱令案是一个法治伤疤。同样发生在大学校园,复旦大学这起中毒案件,也可能会牵涉到当事人之外的人和单位,也可能有人不愿意看到案件真相大白。但是,社会已进入以微博标志的自媒体时代,信息不公开的后果与十多年前不可同日而语,但愿黄洋中毒案以朱令案为鉴,在集中力量、抓紧破案的同时,尽可能全面、迅速公开相关信息,舒缓公众对事件的种种疑虑与焦虑。
朱令案后,一些人也对像铊化合物之类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层面进行反思。虽然,警方暂时未正式公布复旦大学这起恶性案件的毒物为何物,但恐怕也存在管理之问。按常规,无论是实验室还是医院,一些能致人死地的剧毒化学品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一般人员不易大剂量地获取并顺利带出实验室或科室,除非是管理人员监守自盗,或管理有疏漏。一位研究生,不可能监守自盗,可能是钻了空子。还有一种可能,如一些网友发现,一些网站可购到毒物。不管何种情况,一位研究生轻易获得致命毒物,都给相关行业、单位、科室的管理者提个醒,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命关天,必须高度重视,不能疏忽。
逝者安息,生者深思。但愿黄洋给我们足够的教训,同类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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