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随着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任何国家,刑侦与司法的错误恐怕都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回首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还是觉得其中的一系列错误是过于荒唐了。
目前还不能确定聂海芬应当对这桩2003年的冤案承担多大责任,但她是当年的主要经办人,而且头顶着“女神探”的光环。杭州市公安局网站至今还保留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聂海芬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一文。文中称,聂海芬“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人不是神,没有人能够永远光荣、伟大、正确,根本原因在于,人类的理性不是万能的,每个人的认知能力更是极其有限。一个人偶尔犯错或许可以被“理解”,有时候甚至可以获得原谅。聂海芬主办的案件现在看来不是100%准确,但这还不是我们贬低她的理由。错就错在,我们曾经相信一个人是“神”,深信人能够百分之百正确。
令人痛心的是,媒体恰恰把一起冤案的建构过程解释成“铁案发生学”,有意无意地使自己成了造神的一环。2006年4月13日,电视台播出题为《无懈可击——聂海芬》的报道,作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一。该片的脚本至今网上可查,片中用来证明聂海芬“无懈可击”的,恰恰就是她主办的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
这颇有讽刺的味道。
当年的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案”疑点重重,处处有懈可击,比如张高平、张辉叔侄开车捎带王冬是受熟人之托,半路上奸杀王冬的可能性很值得怀疑;从王冬指甲尖提取的男性DNA与张高平、张辉叔侄不符,提示施暴者可能另有其人。警方何以一条路走到黑,且不去管它,媒体大约也是受命树立典型,所以没有对该案提出任何质疑。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是我们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而那种隐藏于“女神探”背后的“典型思维”与造神冲动值得高度警惕。树立各种各样的先进典型,借以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这是我们多年的做法。报道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没错,但“典型思维”的要害是把有血有肉的人塑造成“高大全”,最终走向造神的极端。一个人被认定为典型,往往意味着他或她一贯好、百分之百正确,这就偏离了常识,也偏离了理性。而随后的一些宣传与表彰,往往推波助澜。
这种非理性的根源,其实是把树典型当成了目的,媒体怀疑、求真的品质,在塑造典型时,时常就被彻底摒弃。作为一名媒体人,我记得自己有一天在报社资料室打开某年某月的报纸合订本,在经常刊发人物通讯的第二版,发现“廉政典型”有不少都出事了,一数,居然就有五六个之多。一旦真相呈现,媒体面对的就是一个巨大尴尬。
神化典型,意味着我们过分相信人的理性能力,同时忽略人性的弱点。继之则是一种过分相信人的制度,人性的阴暗面就有可能乘虚而入。譬若警方刑讯逼供,冤案就会有其必然性。造神本身就错,试图在一种人性恶有可能被放大的环境中造神,就更是反理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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