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代表团的“洗脚妹代表”刘丽为农民工群体建言:因长久分居,城市农民工中已大量出现“打工潮下组建临时小夫妻”情况,影响家庭和睦。她建议解决农民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该建议也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 (3月11日《京华时报》)
任小康(四川公务员):事实上,农民工夫妻分居问题,几年前就引起舆论的“间歇性”关注,卫生部去年还专门开展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80%的外来农民工都处于性饥渴状态。
毋庸置疑,关注农民工的性权利,既要从户籍改革等宏观议题上破题,也需要在解决夫妻分居、落实“夫妻房”这些微观议题上进行制度努力。无论是郑州12名大学生通过打工挣钱,筹资为农民工夫妻提供“夫妻房”,还是刘丽在两会议事层面的“降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政府租赁空置房返租给农民工”的极力呼吁,无疑都是一种积极的示范。
梁江涛(江苏职员):农民工的诉求在不断改变,从表象上看,“临时夫妻”是特殊群体的夫妻分居问题,而背后折射出来的更多的是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转变、认同以及融入城市生活的民生诉求。作为企业,不要等到了“用工荒”再打“温情牌”。近年来,常看到这样的招工广告:“提供完善的居住、生活娱乐设施等配套服务”、“安排夫妻房”、“申请公租房”等等。不否认有企业说到做到,但真正能住上“夫妻房”的农民工仍是凤毛麟角。糖抹在鼻尖上的虚情承诺,不仅有损企业形象,更伤了农民工的心。
为农民工夫妻生活提供起码的居住条件,不能靠政府与社会的“友情提醒”,需要企业的良知与社会责任。
陈广江(山东媒体人):农民工的“性权利”,并非什么新鲜话题。早在2009年的广东两会上,“个性官员”张枫就建议关注农民工的性问题,呼吁纾缓在粤3000万农民工长期的“性饥荒”。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性的需求像吃饭穿衣一样,是人最基本的需要。保障农民工的“性需求”,既能体现人本关怀,也是“用工荒”语境下社会应做的工作。
解决“临时夫妻”的社会难题,当然要有治本之策。依我看,无妨从多方面着手: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建设夫妻房,降低农民工住房成本;鼓励企业实行农民工带薪探亲休假制度;尤其是农民工输出地要为农民工创造在家乡打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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