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1月18日人民网)
平心而论,对房屋信息查询进行规范,处理好物权公开和隐私保护的关系,保护好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确有必要,本无可厚非。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的同时,地方房产相关部门还需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在抑制预防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方面同步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开官员房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如果不这样做,难免让公众产生此地无银三百两,是打着保护隐私的幌子,行保护非法房产之实的错觉。
自去年以来,网络曝光的“房叔”“房婶”事件“接踵而至,因房产曝光被拉下马的贪官接连不断。与此相适应,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引发了公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可以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是水到渠成,呼之欲出。
从某种意义上说,要解决房屋信息查询规范的问题,就必须让权力在法律、制度规定的框架内运行。因此,在规范房屋信息查询的同时,推行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对体制内部的官员财产监督制度进行规范,已是迫在眉睫。同时,将群众和媒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避免顾此失彼现象的发生。
另外,地方政府出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还应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相一致,防止出现脱节。如国家建设部于二○○六年十月八日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房屋信息查询的范围做了详尽的规定。地方出台的房屋信息查询规定不应超出国家建设部规定的范围。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能保护好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又大大减少“房叔”“房婶”之类蛀虫的生存空间,消除公众的忧虑之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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