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发展非农产业、建设基础设施还是城市改造,都离不开征地、拆迁环节;乘着中国经济高增长和城镇化的双引擎快车,中国房地产业已经迅猛成长为中国经济的一大骨干产业,征地和拆迁也逐步成为社会热议的突出矛盾之一。在许多案例中,失地农民和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过低,不仅令他们陷入生活困境,甚至酿成了一些恶性事件。有鉴于此,许多地方下了很大工夫对征地和拆迁工作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所得补偿水平显著提高。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城市,破旧拆迁房价格大大高于同一地段新建中高档住房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在现实生活中,在经济发达的移民移入地,源于拆迁补偿过高的本地人与新移民、外来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已明显上升。与外来移民、特别是外来工必须劳心劳力以求站稳脚跟不同,本地居民因占有地利而能获得较多资本增值收益,特别是土地、房产增值收益;其他条件相同,本地居民往往更容易获得相对轻松的岗位。这种局面有必然性与合理性,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假如外来工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能够看到向上提升的希望,他们也不会对此抱怨太多;但假如本地居民无需劳动即可获得的资本增值收益太多,而外来工待遇又不合理,穷毕生之力也无望圆住房梦,这种经济利益之争就会浮现。如果我们偏颇地强调“拆迁者权益”,即使能够收获一时的喝彩,却必然损害“沉默的大多数”,毕竟拆迁户的补偿最终都要由后来者埋单,而后来者绝大多数是普通工薪阶层。接纳外地新移民最多的广东省近年之所以连续发生本地居民与外来工之间的暴力冲突事件,根源即在于此。
我国已经步入新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时期,城镇化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源于新移民;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将推动这一比例继续上升。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不考虑已经取得移入地户籍的人口,仅将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定义为新移民,其人数也已占2010年末我国城镇人口的33%。换言之,征地拆迁补偿过高,会使得1/3的城镇居民成为现实和潜在的受损者。若再考虑到已经取得移入地户籍的新移民中也不乏“房奴”,这类受损者人数之多,更不容忽视。2011年末城镇化人口比例为51.3%,首次突破50%大关,且中央政策指导思想是将城镇化作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的主要动力之一,过高的征地拆迁补偿要求则给这一战略埋下了经济和社会安定的双重隐患。
不仅如此,由于少数“钉子户”补偿要求过高,导致建设工程受阻迟迟不能开工,或多年无法收尾,这样的案例频频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受损者不仅是新住户,大多数接受条件的回迁户合法权益也严重受损,多年无法回迁,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和生活上的严重不便,与少数钉子户之间的矛盾也相应滋生。在目前偏颇的舆论环境下,加之房地产市场价格已经大幅度上涨,由于类似原因而烂尾的项目有增多趋势,绝望回迁户与钉子户之间的冲突也容易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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