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5时左右,河北邯郸市市区突发大面积停水事故。有受访者表示,停水面积大概占邯郸市区总面积的70%,市民抢水致超市水提价。在四个小时的恐慌之后,邯郸市政府在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接到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为了预防使用受到污染的水源,市政府决定改为由羊角铺地下水源供水。目前供水已经在恢复中。
据悉,污染源是位于长治市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因是输送软管破裂导致的苯胺泄漏事故。苯胺是一种能导致急性中毒、肝肾损坏的化学物质,如进入下游城市被人畜饮用,后果不堪设想,故此才有邯郸的紧急处置和全城恐慌。
事情发生在山西,尤为耐人寻味。就在四天前,媒体还报道了山西在环保领域的铁腕治理——“作为中国环保考核和环境问责较早之地,截至目前,山西省100多名地方官员因环境污染被追究问责。”在动用重典治污、将环保政绩纳入提拔标准的地方,尚能出现这样引起大规模公共危机的水源污染,中国环境治理沉疴难起,可见一斑。
实际上,目前的污染现状已经到了和公众福祉水火不容的程度。近年来进入公众视野的典型环境事件,基本上都是以两种悲壮的方式完结的:其一是大规模的公共危机,如2011年云南曲靖重金属污染事件,以及几乎引起了全国恐慌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与此相比,本次苯胺泄露事件还算“小巫”);其二是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如宁波px事件,江苏启东的排污入海事件,四川什邡的钼铜项目事件。唯一不同的是,前者是事后爆发,后者是事前对抗。但也正是因为前者留下太多教训,也正是因为前者的种种提高了公众的预见能力,才有后面这种防止再蹈覆辙的激烈方式。
通览过去这些事件的解决过程,与污染治理相伴随的,还有姗姗迟来的司法介入,一向“无为而治”的环保部门的高调亮相,以及事发地权力层的调整置换。每一次重大环境事件的解决,都是对地方利益结构、权力结构剥皮换血般的改变,都是对企业与政府间的利益粘连的强力剥离。这种巨大的改变也反向表明了,正当渠道解决环境问题的可能性之小,以及公众选择大代价解决方式的原因。
与苯胺泄露事件同时,另一条环境新闻也在为此佐证。新华网1月4日消息,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在村中建化工厂,村庄里氨气扑鼻、河水墨黑,孩子们带着口罩耳塞睡觉,几年内60多位村民因癌症死亡。据报道,当地村民曾到北京和省里反应,也引起了重视,罚了企业的款。但即便如此,企业仍在运转、污染仍在恶化,村民与企业及当地环保部门的冲突仍在发生。一方面是对民生的践踏、对民意的压制、对百姓正当权益甚至基本生存诉求的漠视,一方面是对高污染企业的监管乏力,甚至默许纵容、沆瀣一气,还有多少条河流会是下一个龙江河?还有多少个地方会是下一个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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