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昨天,驻穗各国领事馆义卖以帮助中国残疾儿童,共筹善款33万。但竟有人利用外国领事不会识别中国假币的特点,用5千假币购买义卖品。假币是善款集中到残联清点时发现的,均为连号100元新钱,仅韩国总领馆就收到8张。羊城晚报记者@ SSer-潇湘子说,她亲眼目睹了智利总领事失望的表情。(光明网12月10日)
看完这则新闻,心里五味杂陈。到网上一搜相关消息,无论是民间百姓,还是个别政府高官,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外国领事馆干这种事,其用心就是想丢中国人的脸!中国就少了那33万块钱? 真不要脸的是那些搞义卖的!”有人说,“再有不管怎么样给拿假钱参加义卖的人辩护是没有意义的,错了就是错了”……
这件事很丢脸是肯定的了!但丢谁的脸,却存在一定的分歧:是丢外国领事馆,还是丢自己人的脸!对此,笔者也有自己的看法。
外国人在中国搞义卖,不管是何用意,既然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强制国人去买,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对其指指点点。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至于,他们义卖的本意是帮助中国残疾儿童,这本身也是好事,对于帮助弱势群体,我们还没有富到像残疾儿童需要多少钱、多少物,组织都能满足的地步!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至于,中国政府和残联每年为孩子们筹集了多少钱,做了多少好事,这事实也是有目共睹。可是,这并不影响人家外国领事馆对中国残疾孩子尽的一份好心,33万块钱,可能对于残联或者某些慈善机构是不多,可是相较于国内某些大企业或巨富来说,您们是有钱,可是又为弱势群体献出了多少爱心,捐了多少钱?是不是,也拿出来晒晒!
古人曰“勿以善小而不为”,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做善事本没有大小之分,只要付诸行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能够帮助弱小,就都是善举!
有网友置疑说外国领事馆义卖的东西都是不用的、无用的东西。可是义卖不是强卖,没有要求你非得买。如果,你觉得我没必要为残疾孩子捐钱,也不需要购买他们的东西,你完全可以选择不买,没有人说你素质低,没有公德,丢中国人的脸!可是,你不想献爱心,也不想出钱,却选择用假钱来“骗”人家的东西,这就不对了。不仅有关道德,还有关国家的“脸面”,更涉嫌违法明知假钱,而使用。这本不该存有争议,每个有良知和一定道德的“人”都能辨明事非!
我不知道说丢外国领事馆脸的人,有着怎样的高深见解;但我一个普通的中国老百姓凭着自己的良心和一点爱国的民族情感,再加上一点成人的分辨真善美和假丑恶的常识,我觉得这件事我们的同胞的确太丢我们自己的脸了!
33万块钱不多,难道5千块钱就多!为了5千块钱,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我们丢了一个民族最其码的良心和道德,这是需要深刻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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