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新安晚报》报道:头戴红色贝雷帽、身着黑色作战服、手持自动步枪……8日上午9时许,6名全副武装的女特警亮相淮河路步行街时,立即引来市民的“注目礼”。据了解,从8日起合肥女特警走上街头,她们将日夜巡逻,守卫城市安全。“见过特警巡逻,但女特警还是头一次看到,真拉风。”市民吴冬啧啧称赞着。
步枪手枪对讲机护膝,如果再加上一挺机关枪或者火箭筒啥的,恐怕就更加拉风。拉风与“耍酷”同义,如果再换上女骑警的行头,找几个更酷的警花来巡逻,则就“酷毙”。然而,这与社会治安形式是不是有点格格不入,甚至有些小题大做了?
押钞车押运员也很“酷毙”,一般来说还要有头盔、警棍,然而当押钞车发生过无辜人员遭遇击毙事件之后,押钞车所在就成了是非之地,任何人都要退避三舍,离危险远一点,再远一点。
武装巡逻也如此,街头曾出现过类似于重庆枪击案的案例,然而这当然属于治安极端个例,并不是说各地城市均存在着潜在的持枪者抢劫者。那么,持枪巡逻,到底是“耍酷”呢还是单纯为了治安?
治安关系中时刻存在着矛盾对立,即犯罪分子之矛,究竟强大的何种程度?而当下无论从安徽合肥还是江苏南京乃至山东济南等省会城市,均不存在持枪犯罪现象。也就是说,持枪犯罪分子远远不可能形成气候,那么,何以要以持枪武装巡逻之“天盾”,来摆出对犯罪势力之“小小矛”之大阵呢?
即便存在着持枪犯罪隐患,也应当通过关卡堵截,社区排查,宾馆饭店旅社管控来查获,何以用如此“耍酷”的巨大阵势,来震慑犯罪分子乌有目标呢?
长期以来,国人未曾见过街头持枪巡逻的阵势。建国六十多年以来,只有在解放初期才可能见到持枪巡逻的解放军战士,和平年代动用警察持枪巡逻,只能徒增社会治安紧张空气。与人们远离押钞车是非之地一样,当然也要远离持枪巡逻的任何一个武装者,枪不长眼,子弹更不长眼。即便再好的射手,也难以把握自己的枪支永远不走火,何况是时时刻刻处于紧张状态中的巡逻警察?
女特警巡街,“酷毙”了谁?“女子骑警队”,曾经作为一种政绩符号来炫耀,女子特警巡逻队,也难逃“耍酷”摆设之嫌。人们宁愿经常看到走街串巷的“马天民”,也不愿看到全副武装的“酷毙”警察。“马天民”是老电影中的一名基层民警,他的“武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天职,靠一股为民热情来赢得百姓爱戴。那么,时下的警察队伍,是不是正该好好学习马天民的扎实作风,而不去炫耀冲锋枪或者红色贝雷帽等眼球要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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