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部门有一半的员工都是‘空降’下来的。”在某央企工作的孔岩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近几年来,央企因为“稳定、高福利、发展空间大”,已经成为大学生眼中最热门的工作单位选择,可是,得到一些央企工作的过程却总是让人感到云里雾里,不甚透明。(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在当下的舆论场里,凡有涉及央企的新闻,往往和强势的垄断地位、令人眼红的薪资、名目繁多的福利等联系在一起。相较事业单位频频被曝光的“萝卜招聘”,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因为身披企业外衣,无论其怎么任人唯亲、怎么网络裙带关系,似乎都能得到舆论的选择性忽略。
其实,正如中央党校副教授王金柱所言,国有企业虽然是建立在现代产权制度基础上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但是由于员工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方面“移植”了党政机关的体制,所以,干部制度中的一些通常的弊端也普遍存在。一是任人唯亲。有的国有企业在录用和提拔员工时,也会优先考虑子女、亲戚、老同事、老同学等。二是任人唯派。一些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时也存在看关系和看后台,真正有工作实绩和基本素质高的,未必就能得到提拔重用。三是任人唯利。一些国有企业中也存在跑官要官、行贿受贿、拉拢腐蚀等不良现象。
毋庸讳言,虽然央企姓“企”,但因为运作的是国有资产,占有了大量社会资源和财富,所以它的选人用人过程也应该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提前预留子弟指标搞“饭碗世袭”也好,录用员工过程中“暗箱操作”也罢,同样是不折不扣的用人腐败行为。这些问题不根除,必然产生严重后果。一方面,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就可以调入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如果国有企业在录用工作人员时任人唯亲,可能给一些人“政商通吃”留下空间。另一方面,央企内部近亲繁殖,可能还会出现“特殊员工”,最终破坏组织氛围,腐蚀公司文化,当国有企业变成“家族企业”时,受损害的必然是企业的“股东”,也就是我们每一位公民。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央企选人用人方面的弊端和腐败,就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彻底改变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对上负责”的状况,形成“对出资者负责”,即对财产所有者或股东负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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