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决定从7月11日零时起下调汽、柴油价格。就相关问题,发改委官员进行了一些解释,认为目前中国的成品油价格和包括欧洲、日韩在内的大部分国家相比仍是低的,但中国油价确实比美国高,而高的部分主要是在
税收环节,并且这部分已收归国库。换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中国高油价是合理的。
这与其说是技术性的价格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态度问题。以高油价合理为其态度,从技术上与发改委讨论油价高多少、怎么高法等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2009年夏天,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曾承认中国油价含税后高于美国,成品油价格则与美国相当。当成品油价格与美国相当时,中国油价要涨价,现在已经不是相当,而是认为中国成品油价低于美国,那么,持续维持高油价和进行涨价就更具有了理由。因此,在可预计的将来,进行怎样的技术性讨论都没有用,中国市场将无法摆脱高油价的命运。
发改委的高油价合理论唯一的依据,就是高税收合理论,一句“这部分已收归国库”,似乎就拥有了全部的真理和道义。问题在于,发改委不是销售商,销售商当在面对顾客抱怨时候,只要这样两手一摊就可以。发改委本身就是制定和参与制定国家税收政策的主要责任部门之一,所以必须先证明高税收是否合理。在这个问题上,发改委这次没有进行具体解释,但在2009年夏天许昆林副司长曾就高税收作过解释,可以认为代表了发改委一贯的高税收立场。他认为中国石油资源缺乏,“客观上要求不能实行低税负或低价的政策”,“如果中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不能满足中国的石油需求”。在这个石油贸易以世界贸易为主的时代,这一解释根本不能站住脚,以本国石油资源缺乏为依据,那么世界上一公升石油也不产出的国家该执行怎样的高税收?既然认为中国石油消费永远不能达到美国的水平,那么,是否就是承认了中国将永远比美国落后的命运?
进一步的问题不是用高税收限制石油消费,而是收了税该如何用的问题。以发改委的地位,在收了税后,不能一句交到国库就拉倒。这当中至少存在几个问题:一,如何使用收到的税支持节能产业和新能源开发,比如中国是地沟油大国,目前荷兰已经从中国进行采购用于试验加工航空燃料,发改委是否有了同样的计划?二,税收理应反馈于民,从节约能源角度说,从开汽车的人那里收的高税收,就应该有一部分反馈给步行、骑自行车和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发改委是否有相应的具体设想和计划?三,同样的反馈于民道理,全民福利应该得到相应的增加,目前或今后全民福利有哪部分是得益于油品的高税收?如果发改委无法充分证明高税收的合理性,那么,按照其目前所持有的态度,就根本无法证明高油价合理论。高油价合理论无法得到证明,舆论的质疑就永远无法消弭。舆论质疑无法消弭,民怨就会日益滋蔓。从而,发改委的高油价态度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构成因素。我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时候,世界经济学界曾对中国现代化能否解决能源关而有很大疑问,现在事实上这一问题已经日益尖锐。发改委采用高价高税政策,恐怕不是摆脱能源关的正道,毕竟,油是用来燃烧的,没有成本可控的燃烧,整个国民经济就无法得到实质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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