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网
记者在贩卖假证者聚集地北京中关村大街调查发现,贩卖假证者大多数是“孕妇、抱小孩妇女”。根据法律,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不被执行行政拘留。因此为逃避法律打击,有的妇女甚者生育6个孩子。(据7月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明知违法仍坚持为之,更刻意制造“怀孕、抱小孩”身份以“逃避法律打击”。照社会常理来看,如此猖獗的卖假证现象,显然应被人唾弃。但现实却是,许多路人都普遍认为:“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而许多网友更是觉得“人家只是满足部分市场需求,讨口饭吃”,甚至连当地警察也表示,“她们的情况不一样,不能太硬……”事情何以至此——公然的违法行为,竟被人们违背常理地“见怪不怪”?
事实上,中国人正常生活所需的证件不仅数量多,并且获得这些证件的过程往往并不轻松,不仅要付出名目繁多代价不菲的办证费用,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如不久前媒体报道的,北京一对双独夫妇为合法生育二胎办“生育证”,最终竟然前后奔波6个多月、盖了30多个公章、准备了50多页资料……
这种背景下,“假证交易”的泛滥进而衍生出规模巨大的“假证产业”,显然不仅会“见怪不怪”,而且也会无形中催生某种“以毒攻毒”的荒诞“合理性”。既然许多正规证件的合理性原本就不够充分,那么,直接向贩卖假证者购买,岂不更加简单省事?这正像有学者指出的,“假证在社会上有其自身的‘价值’。它以假当真,帮许多人成就了好事”。
就此而言,人们对假证交易“见怪不怪”,并不仅是一个教育和人才管理问题、法律问题,也是一个行政问题、政府诚信问题,攸关政府行政职能转换的程度,考验着政府公共服务“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诚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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