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命尊严,吁请国家设立枉死者补偿基金
时间,跌落在水上,但总有一种记忆无法归零,总有一种悲伤无法随流水涣散。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死难者,或者说,非正常死亡者。他们或死于烈焰,或溺亡于暴雨;或被埋于矿难,或破碎于地震;或毁于车祸,或殁于空难;或走路被牌坊砸死,或随机被歹徒枪杀……生命的指针就在那一刻,猝然终结。亡灵在天上,但悲痛留给了他们地上的家属。这些年,死难者的家属过得怎么样?他们走出悲伤的海洋了吗?他们有了直面斑驳现实的勇气了吗?
我想起了里尔克的一句诗,“他们四处游荡,艰辛而屈辱,服侍着无知无觉的冷漠事物,他们的衣衫日渐褴褛,他们美丽的手早早老去。”也许,不是所有的死难者家属都那么卑微而痛苦地活着,但不少人陷入困窘之地,确是不争事实,我认识一个残缺的家庭,他是农民工,死于一场意外事故,留下了3个年幼的孩子,和70岁高龄的父母,配偶无工作,可怜的赔偿款又杯水车薪,他们活得异常艰难。
对于不少脆弱而沉默的遇难者家庭来说,遭遇意外死亡的往往是家里惟一的青壮劳力。劳力去了,就意味着顶梁柱没了,这个家的天就塌了,他们的世界从此变成灰色或黑色,活着就成了一件艰辛而屈辱的事情。我们从报道中可知,不少死难者家属因而走上不归路。
谁家亲人不是人,谁家骨肉不是肉?人死了,家属还在;活着,以勉强度日、油尽灯枯的方式活着,这是公民之悲、社会之耻、国家之羞。以生命尊严的名义,吁请设立国家枉死者补偿基金。
设立枉死者国家补偿基金,让死者安息,生者慰藉。
应该承认,每有灾害发生后,死难者家属会收到当地民政等部门的抚恤金,但显见的是,在物价攀升、货币泡沫化的现实语境中,抚恤金的分量显得那么轻微,它不足以支撑死难者家属继续前行。除了抚恤金,国家有责任设立补偿基金,救急遇难者家属,不让他们“艰辛而屈辱”地老去,否则死者怎能安息?我们在夜阑人静之际,又如何聆听来自亡灵的叹息,以及面对自己不安的灵魂?
设立枉死者国家补偿基金,是大国良心的展现。
“国之兴也,视民如伤。”审量一个国家的分量,一个政权的魅力,不能只看华丽的GDP,只看雄壮生长的高楼大厦,也不能只看有多少富可敌国的财主,更要看如何对待那些苦苦挣扎的弱势群体,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不幸者。死难者家属,显然属于此列。亲人已经远逝,痛苦难以挥遣,家境随之不堪,此时,职能部门有责任拿出一笔公帑,补偿他们,别再让他们陷入无望的困境之中,或为了求得补偿而奔走上诉。
设立枉死者国家补偿基金,就是尊重公民权利、昂扬公民尊严。
每个遇难者都有一个名字,名字上有着体温,有着尊严,有着公民权利;每个公民的背后,都站立着整个国家。从设立国家哀悼日,到如今公布遇难者名单,从曾经的第一次为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并降半旗志哀,到国家台主持人一个个地念出北京暴雨中死难者的名字……公民的尊严日益变得丰润。“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善待国民,国家还可以做得更多、更好,设立补偿基金就是其中一种,这可以让死难者家属走出痛苦泥淖、感受制度暖意,最终使公民尊严舒展开来,葳蕤生长。
当然,设立枉死者补偿基金,只是经济方面的补偿,而遇难者家属需要的其实更多。菲律宾人质事件发生后,我们从媒体上看到,香港社会福利署立即随港府专机飞抵马尼拉,跟进死伤者家属的需要。家属及幸存人质回港后,社署继续针对每一个家庭和个案进行跟进,包括心理、经济以及日后生活安排等众多方面。社署发言人认为这是分内的事,也是政府的职责。诚然,死难者家属的心理需要救济,经济需要抚恤,而日后更长远的生活也需要周全。这一切,都需要形成制度性安排,职能部门无权缺席,亦无权视而不见。
“希望今年今日是我家悲伤的终点,放下悲伤,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去年动车事故中幸存者小伊伊的叔叔项余遇,于7月23日中午,在微博中写了这一行字。字数不多,但叩动人心。在充满风险的行进中,我们都是幸存者;在切不断的血脉联系中,我们都是遇难者家属。放下悲伤,走向温暖,我们需要抱团取暖,更需要国家以公民为重,以良知为基,以制度安排为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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