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男子王先生为两个朋友垫付600万元买官被骗。其中一个朋友官至辽宁省厅长,欲谋求副省级职位,王先生为其支付了500万元。涉嫌诈骗的嫌犯邹焰焰承认收了600万元但否认诈骗,称其是通过一名汽修厂老板刘军茂办事,自己也被刘军茂骗了。(8月2日《京华时报》)
案件中的受害人王先生称涉事其中的两位朋友不知道他在“帮他们办理升迁”,因为“我只是想事办成后再跟他们说”。当事人是否知情,不得而知,不过,这种悄悄地办事,替领导想到前头的拍马屁或行贿的方法,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前不久,深圳一女子就曾冒充某厅级官员的亲戚,从开发商手中拿得批条,以低于市场价800多万元的低价购买了两套别墅。直到当面向该厅官汇报时,开发商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当面送钱已经是行贿手段中最低级别的了,这种方式很容易留下珠丝马迹,将来案发时就成了受贿的证据。所以,这种容易留下证据的行贿受贿方式,越来越不被腐败官员,尤其是级别较高的腐败官员所接受。聪明的行贿者是懂得为领导分忧的,他们会先给领导送幅字画或不知真假的古董,然后通过别人从领导手中将字画或“古董”买下来;他们还会从银行卡贩子手里买张银行卡,存进大笔贿赂款给官员,这样资金往来就不会留下官员的痕迹;他们还会通过给官员亲属行贿或为其经营的公司提供轻松赚钱机会的方式,达到曲线行贿的目的……
把这种领导想不到、做不到、不好亲自去做的事情想到了做到了,最容易讨得领导欢心。毕竟,将来即便追究起来,领导还说自己对此毫不知情。而且,由于这些行贿方式确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即使将来案发,也很难予以认定。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肯花500万巨款为朋友买官,一旦买官成功,他所得到的回报恐怕远不止500万。而且,很有可能连这500万元的买官钱也是“托朋友的福”赚得的巨款中的一部分,花钱为朋友买官不过是投桃报李之举而已。一个更让人好奇的问题是,这位能让朋友心甘情愿花500万巨款买官的厅长,其到达厅级的晋升之路是不是也是金钱铺就的呢?
虽然这位王先生不肯透露其两位朋友的名字,但是即使这两个人真像王先生说的那样“与本案无关”,对于纪检、反贪部门来说,通过这一案件透露出来的信息对这两个人进行调查也不是“没有意义”的。恰恰相反,在落马贪官的案件中时常可以看到花钱买官的影子的当下,厅官花钱当副省的新闻,必然会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如果此事不了了之,如果反贪部门对此无动于衷,政府部门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必然会大大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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