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表示,一些乡镇好几百个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有十几个,每个秘书长都要给房子,配汽车,这些支出最终都是老百姓买单。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建议制定《编制法》,制止“官满为患”。(3月11日《都市快报》)
作为最基层的公务员,实事求是地说,刘锡荣对“官满为患”现状的描述有点夸张,只是极个别极端地方的案例,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官满为患”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包括笔者工作的地方也不例外,不少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家休养,就连不到30岁的笔者平时大部分时间也是无所事事,带来了严重的冗员、人浮于事、相互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泛滥、漠视、无视老百姓利益,挥霍、浪费纳税人财富、行政开支巨大等问题,招致老百姓怨声载道。
事实上前几年就有学者对我国历史上官民的比例做过统计,西汉时是1:7945,唐高宗时是1:3927,清朝康熙年间是1:311,新中国建国初期大约是1:600,而目前高达1:28左右,有学者更是就此指出我国目前官民比例为古今中外之最。当然官员的恶性膨胀早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中组部、中编办在2009年初就曾下发了《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规范地方政府的副职配备超编问题,但是此举并没有遏制住官员膨胀的趋势,相反在不断地恶化。
不可否认,我国缺乏一部完善的《编制法》的确是导致官员膨胀、“官满为患”的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没有法律的约束,导致官员超编无法做到依法处理,但这不是根本原因。一方面中组部的副职干部编制配备的通知没有阻止官员超编的事实;另一方面即使有法律对官员编制配备作出了规定和约束,但实际执行效果很差,没起到约束作用。《国务院组织法》明确规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但实际上不少国务院部委的副部长、副主任超编,而且长期没有得到治理。比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曾多达9人,超编5人,很多国家部委的副部长、副主任达到6人,超编2人,领导配置人数没有超编的部委不到一半,这足以说明法律的缺位不是导致“官满为患”的根本原因,根源在于体制缺陷。
事实上在现行的压力型体制下,官本位思想不断强化,导致官员编制配备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导致地方政府的一把手为所欲为,想设什么机构就设什么机构,想提拔谁就提拔谁,想招人就招人,没有行政编制供应,就安排事业编制,没有事业编制安排,就招没有编制的临时工。
换言之,走出“官满为患”困境,既要出台《编制法》,对官员编制配置进行规范,更要依靠体制改革。加大对地方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约束和监督,严格规范不属于官员、但是耗费纳税人钱财的临时工招聘,对于违反规定的超编问题,不只是开除超编人员,关键是对同意超编人员入编、同意招聘临时工、同意提拔和安排超编的领导干部的主要负责人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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