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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孤儿院火灾中的媒体立场

我认为,媒体及其记者在报道新闻事件时,除遵守基本的客观原则外,人道主义原则也非常重要。对于媒体,应着力反思儿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1月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夺走了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最珍贵的宝贝——她收养的孤儿7死1伤。根据有关报道,这位“型胖硕而泼辣的中年妇女”伤心欲绝,晕倒住院。

  火灾发生后,袁厉害获得了公众前所未有的同情,但同时也遭遇巨大争议:“有人赞许她的为人和菩萨心肠;有人质疑她收养孩子是为骗低保;甚至还有人指责她买卖弃婴……” “有人说,袁厉害作为监护人难辞其咎;还有人说,她可能被判刑7年”。

  按照通行的新闻伦理,媒体及其记者在报道新闻事件时,应当持有客观超然的立场。也就是说,理论上讲,媒体在报道袁厉害事件时只需严守客观原则,做到所报之事均为事实就无任何问题。但在这一事件中,仅仅秉持客观立场很可能是不够的,新闻媒体将“调查的重点”指向袁厉害“是否骗取低保”、“是否买卖弃婴”,很可能导致新闻伦理争议。


2013年1月4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兰考袁厉害的孤儿院发生火灾,7名孤儿遇难。

  我认为,媒体及其记者在报道新闻事件时,除遵守基本的客观原则外,人道主义原则也非常重要。这一立场,要求记者首先是“人”,应当富有同情心,否则可能遭到非议。这类似于1994年普利策新闻奖摄影作品《饥饿的苏丹》所带来的争议,饥饿的女童跪倒在地即将饿死,秃鹫在女孩不远处虎视眈眈,等候猎食。虽然作者凯文?卡特后来一再解释,但仍然逃脱不了“为何不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的指责。

  我并不认为新闻记者应在袁厉害事件中扮演“拯救者”的角色,而是说媒体的人道主义立场要求记者将报道的重点放在反思产生“袁厉害事件”的制度环境——如果没有“爱心妈妈”袁厉害,很多弃婴将得不到救助。那么,弃婴救助的现状是什么?为什么?以及怎么办?我想,这或许才是真正有建设性的。

  与此同时,我认为,新闻报道不能以再次伤害“已经成为受害者的袁厉害”为代价。对于袁厉害“在此次火灾中是否涉嫌违法”、“是否骗取低保”、“是否买卖弃婴”、“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可能需要更加专业的判断,而非由媒体进行预设审判。比如,媒体预设袁厉害的自私,说她骗取低保,尽管她收养的20个孩子每个季度只能从民政局拿到5520元低保,就算用来吃饭每个孩子每顿也就1元钱,当地民政局也澄清了她没有骗低保,但舆论仍然质疑她骗低保。这种围绕着袁厉害的阴谋论,却让负有责任的民政、消防等躲到了舆论的视线之外。

  据说,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在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的庭审。被指控的是一位老妇人。当法官问她是否认罪时,这位老太太说:“我那两个小孙子饿了两天了,这面包是用来喂养他们的。”法官最终秉公裁决:“你是选择10美元罚款,还是10天拘役?”老太太要是拿得出10美元,何至于去偷几美分的面包?她只得“选择”拘役。审判刚结束,身为市长的拉古迪亚立即从旁听席上站起,脱下自己的礼帽,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向在场的人大声说:“现在,请各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所支付的费用,以惩戒我们这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区。”大家听了神情肃然,每个人都默默地往拉古迪亚的礼帽中放入了50美分。

  我想兰考的民政部门的官员、市长等也不会自掏腰包拿出10美元吧?袁厉害民办收养所的存在,已是冷漠的明证——如果所有弃婴均能得到妥善安置,那么这个民办收养所又是如何产生的?这个民办收养所发生的火灾,同样是冷漠的明证——如果民办收养所的条件此前就已得到改善,还会有这场火灾吗?

  因此,无论袁厉害从法律上是否应当获刑,当地政府都必须为他们的冷漠和失职买单,袁厉害本人也理应获得公众的同情和敬意。对于媒体,则应着力反思儿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现在,是时候为我们的冷漠买单了,为了7个逝去的小生命。

专栏策划: 搜狐评论 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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