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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日本第二支海军

虽然海上保安厅的英文名字是“日本海岸警卫队”,但实际上它是一个力量很强的准军事部队。究其历史,二战前日本海军军舰除去美军销毁的部分,全由日本海上保安厅接受保管。

  中日钓鱼岛争端中,日本海上保安厅一直是个重要角色,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区更是其主力。日本政府不仅强调要增强海上保安厅的力量,以便“保卫”争议岛屿,首相野田佳彦还公开宣称,如果周边国家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做出“不法行为”,政府将考虑动用日本海上自卫队应对。

  “日本海上保安厅”和“日本海上自卫队”,这两支力量分别是做什么的,它们又如何支撑日本在海上扬威?

  海上保安厅:起初是日本海军的暂替品

  日本海上保安厅成立于1948年5月1日,是隶属于国土交通省的行政机构。当时日本二战战败,根据《和平宪法》第九条,日本被完全解除武装,但又为了能够保存一些海军精英,于是就有了这个“海上保安厅”,主要用来清扫二战时日本近海布下的大量水雷和管理日本海上的交通安全。

  当时有不少人认为这只是个过渡性组织,暂时替代被解散的日本海军,一旦日本军队能够恢复,这个临时部门就会被裁并。而在战后风云岁月里,日本海上保安厅经历过多次被取消的危机,却一直保存至今并发挥巨大作用。日本海上保安厅最严重的一次危机是在战后的日本从警察队成立自卫队时,其中一种构想是直接把海上保安厅部队接收过来改建,另一种构想是重新成立一个部队。经过多方博弈,最后日本政府还是决定重新建立一支全新的海上自卫队。

  为什么会这样呢?日本海上保安厅建成之初,模仿的是美国的海岸警卫队,但其人员构成大多是原来警察管辖的各个高等商船学校的人员,这样就与日本海军出身的人员有激烈的对立与冲突。如果再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海上自卫队,这种矛盾还会继续,因此双方协议,海上自卫队的组成是以海军士官学校生为主,海上保安厅则以商船学校,警察学校以及部分海军人员组成。

  管得宽的海上警察

  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职责有四个方面:一是警备,凡是在海上的各种犯罪都由海上保安厅负责处理;二是海上救援,包括在海上的遇难救助,火灾、相撞、疾病等;三是海洋情报,包括各种海洋相关资料的测量,如海图,海流,海底断层等;四是交通管理,包括各种灯塔管理,海上航行管理等。

  事实上,海上保安厅的工作远不止这些。虽然海上保安厅的英文名字是“日本海岸警卫队”,但实际上它是一个力量很强的准军事部队。究其历史,二战前日本海军军舰除去美军销毁的部分,全由日本海上保安厅接受保管。战后60多年时间里,日本海上保安厅的整体实力提高很多,目前已经有成员约12000人,船只514艘,包含各种大、中型海面巡逻船,飞机75架,实力甚至超过一般中型国家的海军实力。

  日本将周边海域共划分为11个管区(第一管区至第十一管区),各管区再设地区海上保安本部,由海上保安厅管辖。海上保安厅将钓鱼岛海域的实际控制权交于第十一管区。因此,中国民间保钓活动面对的第一个阻力就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区。

  海上自卫队的强大后备

  日本已经有一支强大的海上自卫队,为什么还要有海上保安厅呢?

  海上保安厅拥有海洋调查职能,这个职能在日本一直没有被大肆宣传。它可以对日本周边所有海区,以及相邻海区作详细调查,包括海流走向、地质构成等,这些本该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调查内容,但以民间的海上保安厅的名义去调查,不仅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还可以受到较少阻力。

  而且,按照《和平宪法》规定,日本是没有集体自卫权的,也就是不能对外进行武力进攻。这样,日本近海一旦发生冲突,至少有海上保安厅的警备船只可以出马。2001年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走私船的就是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船。

  之后,随着日本自卫队法的修正,海上保安厅这支准军事部队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这部修改后的法律明确指出,在有事的情况下(暗指战争),日本海上保安厅的所有舰艇归日本防卫大臣指挥,也就是立刻民转军。如果按照现在公布的数字,这两支力量合并产生的将是世界第二位的海军力量。尽管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船只安装了简单的机关炮等轻武器,但对于海上行动的侦查,警戒等足以提供强有力的支援。

  在如今日本经济形势不好,各政府部门纷纷削减预算的时候,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的管辖部门)的预算非但并没有减少,还有增加,各类水面舰艇也在增加。日本海上安全厅的活动范围已非仅限于日本周边海域,而是延伸到马六甲海峡等地域。

  海上自卫队:从近岸防御到海外派兵

  与日本海上保安厅主要负责应对民间船舶的分工不同,日本海上自卫队负责应对各国军舰。

  日本海上自卫队是日本防卫省的下属特别机关,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海军,1954年在原海上警备队基础上改名组建。在初期,它只是一支用于近岸防御的小型海上力量。

  冷战时期,日本自卫队主要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辅助美军行动。1990年之后,日本自卫队逐步“出格”,开始增加独立军事行动,并开始向海外派兵参与任务。

  2001年“9·11”事件后不久,借美国对阿富汗动武之机,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恐特别措施法》无限扩大了日本向海外派兵的范围,将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展到所有国际公海、上空和有关国家同意的外国领土。此外,根据这一法律,日本政府在采取反恐措施时不必经国会批准,而是以召开临时内阁会议的形式作出决定即可,但须在采取行动后的20天内报告国会。

  2001年12月,日本政府根据这一法律,首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为在印度洋上活动的多国海军舰艇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此举成为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重大转折。

  具备全球攻防能力

  《反恐特别措施法》于2003年、2005年和2006年经日本国会三度延长。自2001年12月以来,日本海上自卫队共向印度洋派遣了59艘次舰艇和约1.1万人次的自卫队员。2008年12月12日,日本国会在众议院二次表决中最终通过了当天遭参议院否决的新反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根据这一修正案,日本向印度洋派遣自卫队的期限将被延长1年,即到2010年1月15日为止。自卫队的任务仍是为在印度洋上活动的美国等多国海军舰艇提供燃料和水。海上自卫队印度洋派兵的规模不变,但活动范围已扩展到所有国际公海。

  2005年11月22日,日本自民党在东京举行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正式公布了其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并规定“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次年3月,日本自卫队成立统合幕僚监部,开始执行新的作战体制。同年6月20日,时任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正式宣布从伊拉克撤出陆上自卫队,同时强调将扩大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承担更多的责任。

  2009年,日本海上自卫队四艘驱逐舰先后抵达索马里附近海域,以保护日本相关船舶免受海盗威胁。这是日本首次以“海上警备行动”的名义向海外派遣自卫队。

  本月22日,在日本海上自卫队吴基地,一艘最新型“秋月”级导弹驱逐舰举行了命名和进水仪式。这艘导弹驱逐舰下水后,标志着日本4艘“秋月”级通用导弹驱逐舰已全部建造完毕。目前日本海上自卫队已拥有全亚洲实力最强的导弹驱逐舰队。日本两艘可装备直升机的“日向”级“准航母”均已服役。日本海上自卫队打造进攻武器已具全球攻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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