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局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交通委和环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交通委和交管局牵头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交通委、交管局、城管执法局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9月2日《新京报》)
既然是“费”,那么就要从民众身上征收,是从民众口袋里掏钱,就得广求民意。要知道,拥堵费的收取,伦敦从论证到实施用了三年时间,瑞典斯德哥尔摩通过市民公决才批准。
其实,民众真正担心的是:拥堵费收了,其他城市纷纷效仿了,政府“吃肥”了,却没有在配套设施上下劲儿,“打堵”失败了。这恐怕是最坏的一个情况。毕竟,拥堵费是一个经济杠杆,谁驾车在高峰时间去了高峰路段,便要付出额外成本,掏出更多的钱;以此来限制易拥堵路段的车流量。那么,事儿就来了,分流出来的人,能不能使用其他便捷、可替代的公共交通?收了那么多拥堵费,该怎么花?
深圳、广州、上海、南京等城市早就有征收拥堵费的设想,为何迟迟不动?其中最大原因就是拥堵费不是一征了事,立马见效,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例如伦敦为了开征拥堵费,提前3年就开始对交通、道路、城市布局进行规划,强化公共交通,连接停车场与地铁、轻轨、公交巴士,以便及时分流人群。如今,调查数据都显示了,北京公共交通平均出行速度不到小汽车速度的一半,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的换乘还不能实现非常便捷。铁一样的事实摆着呢,拥堵费的征收怎么能单兵突进?
再说了,拥堵费征收和民众切身利益攸关,实在是一件大事儿,一不小心就把公平打破了。民众交了养路费,再交拥堵费,有双重收费的嫌疑,车主的负担可不轻。如何保证征收拥堵费的公益目的?如何保证收上来的钱返还至城市交通改善上?这都需要一个城市做足体制准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个城市收取拥堵费前,先要扪心自问有没有做好规划准备、体制准备、技术准备和法制准备。从目前消息看,北京环保局的这一计划,显然是想做好技术准备和体制准备。但是规划准备呢、法制准备呢?尤其是规划准备,拥堵费征收最重要的前提便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伦敦公共交通分担率在65%以上,酝酿征收交通拥堵费的城市,你们的公共交通分担率是多少?能不能拿出来一个数字,让公众信服,让拥堵费征收站得住脚?
可以说,因为牵涉面广,工程浩大,拥堵费是“治赌”的最后一张牌,政府“治赌”的决心是好的,但是好心不能办歪事儿,眼中只盯着拥堵费,不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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