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的存在也许没有给受骗者物质的伤害,但是,他已经通过在大众不设防的头脑中纵横驰骋,嘲弄了大众的智商,甚或散布了病毒,植入了思维的“木马”。
秦火火,火了。“火”到尽头,覆水难收,这个一心求“火”,无所不用其极的年轻人,终于得其所哉,身陷囹圄。有句老话,在网络那头跟你打字的也许会是一只狗。在这个普遍缺乏公信力的时代,视频还是相对具有说服力的。若非公布了关于当事人自我招供的视频证据,也许秦火火的大多数拥趸还不会承认这一事实,也许网上会再次出现“阴谋论”式的构陷猜想。
“秦火火”的倒下,其实揭开了媒体时代出位搏名者的部分动因。一部分“秦火火”是基于虚荣浮夸的幼稚病,一呼百应的明星名人可能是他们无法实现的人生梦想,他们内心的自卑需要靠外界的关注来支撑或安慰。他们不明白,“名望”或者“成功”,只能是实力或德性的自然呈现,而不能寄托于“终南捷径”或者所谓的“机遇”,不惜频繁炮制极端的假新闻,或者像最初的秦火火一样,诉诸在地铁公开求“粉”的直接行动。另一部分已经出名的“秦火火”,继续炒作的目的则是为了逐“利”。因为眼球经济社会,“关注”就是生产力。许多明星名人,不惜与媒体共谋,不断抛出自己真真假假的绯闻八卦,目的只是为了社会关注度。当最初只是想求关注的秦火火遇上了旨在逐利的网络推手公司,可谓惺惺相惜,终于找到了“组织”,因此开出了这个“恶之花”。
但是,我们还应该从另一个角度反思,为何一个几乎不拥有任何资源优势的年轻人,会在微博世界收获如许关注。现在我们知道,“秦火火”的方式,主要是利用社会热点和社会情绪,投其所好,制造谣言,不断曝“料”。由于种种原因,真相往往不能及时抵达大众,而诚信体系的缺失,又进一步阻碍了我们对真相的接收。在此情况下,给谣言提供了乘虚而入的空间。
秦火火的“画皮”被剥下来了,是对我们有力的提醒:网络,由于其虚拟和匿名的特征,较之现实世界,具有更大的不可知性,有着更多人性的深渊。“秦火火”的存在也许没有给受骗者物质的伤害,但是,他已经通过在大众不设防的头脑中纵横驰骋,嘲弄了大众的智商,甚或散布了病毒,植入了思维的“木马”。
当然,秦火火的谣言还具有特殊性。他利用了大众选择性注意以及对社会不良现象“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在正常情况下我们也许会葆有理性,但是,激愤情绪和煽动行为所燃起的心火,会吞噬我们的理智。不排除有这样的情况:部分人对秦火火式的谣言其实也半信半疑,但还是选择了“转发”。对此,我们必须明确,哪怕正确的结论,也不能通过错误的手段来达成。虚假的论据,也许在短期的论辩中获得胜利,但是,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其实是一股恶魔式的力量。从长远看,一方面,它会颠覆了论辩的正当性,而更重要的是,把它放出所罗门的瓶子,会摧毁网络(尤其是新兴的微博空间)的力量,甚至最终摧毁一切正义和真理。这一点,已经被若干历史经验所证明。
因此,“秦火火”式的行为,理应被人们所唾弃。信息社会,社会大众要时刻保持警惕:在网络之“海”看不见的深处,在所罗门的瓶子里,若干个“秦火火”式的魔鬼正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在我们不经意间借尸还魂。社会诚信,人人有责,我们必须要达成共识:葆有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构筑净化网络和现实世界的信息“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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