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媒体披露,日前国家发改委向副处级以上干部传达了中纪委关于刘铁男问题的文件。文件称,刘铁男个人受贿一千多万元,并包养情妇两人。文件中并没有提及之前坊间热传的“9公斤金条和25颗罕见钻石”。于是,有些网民不信刘铁男没有金条钻石,开始质疑“老虎变成苍蝇”。
其实,刘铁男的“9公斤金条和25颗罕见钻石”只是个未经证实的传说,信源只有一个,是内地某论坛的一个帖子。它的扩散,大致是因为6月7日《香港商报》的报道。虽然该报道中指明信源是“内地网络风传一个帖子”,但网民在转载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忽略了这一信源。
这件事情反映出两个问题:
1、媒体对信息的核实不足,报道引发误读。在此事上,信源只有一个,而且只是一个论坛帖子。这个帖子虽然故事写得很完整,刘铁男怎么被抓、“有关部门”怎么“初步清查”等等细节都很详细,但是却没有明确的消息来源,属于孤证,难以采信。而《香港商报》的报道,只是基本援引此帖消息,并没有做更进一步的多方采访和核实,其实只仅仅是告诉受众“内地网络有这样一个帖子”而已,并不完全代表《香港商报》相信该帖子的消息属实。从这个角度上说,《香港商报》的处理没有太大的问题,但问题是,这篇报道在不熟悉香港媒体报道规律的内地读者那里,却产生了巨大的误读,误认为这报道就是白纸黑字的如山铁证,因此,“风传”变成了“疯传”。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受贿的1200余万元人民币,大致也是这样变成了90亿美元的。
2、信息的“出口转内销”,真假难辨。根据我的观察,近年来,内地网络信息存在着一种“出口转内销”的现象。其路径大致是这样的:内地发生某事件,或真或假的相关图文信息被网民发布、上传于网络,香港或海外媒体援引这些消息做出报道,这些报道再转回内地网络,被更多的网民以“香港或海外媒体报道”的名义转发、传播。在这样一个传播路径中,香港媒体也好,海外媒体也罢,其报道实际上都起了一个“背书”的作用,真消息固然还是真消息,但假消息也因此变成了“真消息”。虽然在消息的处理过程中,媒体基本上都会加上一句类似“内地网络风传一个帖子”这样的信源说明,但在网民传播的过程中,这种信源说明往往是被忽视的,无论有意无意。
关于刘铁男的钻石金条问题,实名举报他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香港商报》报道见报的第二天就在其微博中提出质疑,认为报道的消息“不符常识”。我完全同意他的说法。
目前,没有公开证据证明刘铁男没有“9公斤金条和25颗罕见钻石”,但同样没有公开证据证明他有这些东西。因此,疑罪从无。我们所能确定的,只有相关文件中确认的受贿金额一千多万元。贪官归贪官,事实归事实,即便是贪官,我们也不能对他“莫须有”。呼唤法治的人们,实在不能以“莫须有”来破坏法治。
吕剧《下陈州》里有段唱:“听说老包要出京,忙坏了东宫和西宫。东宫娘娘烙大饼,西宫娘娘剥大葱”。鲁迅在他的《“人话”》中也讲过一个类似的浙西笑话:“是大热天的正午,一个农妇做事做得正苦,忽而叹道:皇后娘娘真不知道多么快活。这时还不是在床上睡午觉,醒过来的时候,就叫道:‘太监,拿个柿饼来!’”网络风传或疯传的刘铁男有金条钻石,基本上就是娘娘们的大饼、大葱和柿饼。
对贪官,大家恨之入骨,这没错。但是,我们不能以“民间想象”来定他们贪腐的程度,从而来定他们的罪,这不符合法治精神。同样,我们不能因为曾经有过“老虎变苍蝇”的把戏,就把所有的苍蝇当成老虎,一切还要靠证据说话。
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能冤枉一个坏人;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能“错杀三千”。刘铁男有罪,已是事实,但他的罪不能以“莫须有”的金条和钻石来定谳,毕竟我们不能用往毒贩兜里塞白粉的手段来惩戒坏人,这不合法,也不符合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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