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歌手吴虹飞在2013年7月21日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被北京警方拘留。(7月24日中国青年网)
祸从口出,病态心理。看到这条微博,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炒作,恶心。微博里那句国骂,已经污了我的眼睛,透过那句国骂让人看到了一个女人的粗俗,无法相信她毕业于清华大学,还是什么双学士。满嘴脏话,素质低到了街头痞子的程度,让人恶心!
目前,微博已经成为中国网民广为应用的自媒体,演艺圈人士也不甘寂寞,往往通过微博来张扬个性,推销自己,以吸引公众的关注。女歌手吴虹飞大概也属这种情形。
她这条微博选在了7月20日晚首都机场爆炸案的次日,以带有“炸”的词汇和谩骂的语气,来搏得公众的关注,事实上已经超越了“张扬”的底线。不管其言论真实与否,都具有恐怖性质,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后果很严重,警方对其实施拘留,合理合法,对吴虹飞来说,也是罪有应得。
利用微博发泄情绪,不是不可以,但不能违法。女歌手吴虹飞所发的微博,明显地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甚至于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虽然数小时之后她又发了条:“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算是对前一条微博作出的更正和解释,也可能是认识到前一条微博的错误,但其先前发的带有恐怖性质的微博已经被广泛转播,一定程度造成了社会公共秩序的混乱,警方对其拘留,一方面促其本人接受教训,另一方面对公众也有警示作用。
现在,无论是普通用户、“意见领袖”还是传统媒体,其获取新闻、传播新闻、发表意见、制造舆论的途径都不同程度地转向微博平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和使用微博,的确应该有个规范。至少,不只是媒体从业者在使用微博信息时需要审慎严谨,一般的信息发布者也应该诚实守信,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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