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濮阳一家民企非法生产屡遭举报无效,原因是这家企业不一般,因为它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濮阳县主管科技的副县长林金河。媒体曝光后,日前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林金河濮阳县科技副县长职务。
一边当着私企老板,安之若素违法违规非法生产,敛聚财富;一边挂着副县长的名,抑或当着货真价实的副县长,为企业违法生产保驾护航——副县长给自家企业充当“保护伞”,也难怪乎,即便他人再三举报,相关部门竟无人理会。
我们知道,副县长是公务员,按照法律程序、政策要求,一个民企老板是不可能“摇身一变”,从民企老板变为副县长。再者,有关规定强调“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政策规定明摆在那里,林金河怎能既是老板又是副县长?
民企老板当上副县长,这明显地违背法律和政策,其背后的一些权力推手应该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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