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店主雇请多名按摩女提供“波推”、“打飞机”等色情服务,检方以“涉嫌卖淫嫖娼”提起公诉,但随后又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回起诉,3被告人无罪释放。南海警方近日再次破获同类案件,但由于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并不属于卖淫行为,如何处理及是否移送起诉引发争议。(6月26日《南方都市报》)
所谓“波推”、“打飞机”、“洗飞机”等,是不是按摩女们的天才发明,我们无从考证,但从长期的司法实践来看,许多地方一旦抓获提供这类服务的按摩女、理发店老板等,都以卖淫罪予以批捕、起诉,抓就抓了,判就判了,谁也没觉得不妥。
现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答复,认定“打飞机”等手淫服务不属于卖淫,佛山3名被告人因此被无罪释放,这是法律释放出的“善意”信号,也是法律走向真正意义上的返璞归真,必将在全国产生引领示范作用。
笔者虽不是法律专家,但对某些字面解释还是有相当有研究的,过去对“打飞机”等习惯了以卖淫罪批捕、起诉,实际上是对某些法律条文的曲解和外延扩大化,按摩女“打飞机”,但是法律不能随便打飞机,否则势必构成安全威胁。
卖淫也好,嫖娼也罢,都是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可见,卖淫就是直接肉体接触,这种肉体必须是男女双方的生殖器,否则单单从字面上来看就解释不通。虽然,按摩女的手抑或乳房也属于肉体,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性交,如果真正要追究法律责任,罪名必须重新归类,否则就是明显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对于某些模糊的司法解释也应规范起来,这同样也是一种与时俱进。卖淫嫖娼之所以死灰复燃,性病艾滋病之所以泛滥成灾,与改革开放的大背景有关,也是国人思想开放的必然结果,对此我们不必当做洪水猛兽,也不必过度担心国人道德大缺失。从某种程度上说,“波推”、“打飞机”、“洗飞机”等只是一种生理上的满足,至少不会衍生出性病、艾滋病来,如果与卖淫同等对待,反而会加剧真正的卖淫嫖娼行为。
当然,不起诉、不批捕并不意味着对提供“打飞机”等手淫服务者就可以放任不管,只是提醒执法部门,在侦办此类案件时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要在“波推”是否违法问题上推波助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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