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提要:唐慧的坚持原本不该是一个偶然性事件。守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不正应该随时随地鼓励一个被“不公”伤害的人,有机会、有信心捍卫自己的权益吗?如果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被突破,却得不到修复,那寻求救济的老百姓将又有何路可走。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但愿给这个上访妈妈一个公正结局!”新浪微博网友“@勤劳沙皮鼠”昨日的跟帖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湖南高院近日受理唐慧索赔上诉案的消息,终于让唐慧看到了一缕曙光。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那么法院就是司法公正的“守门员”,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公民的司法救济无路可走。
这几年,唐慧一直在依法寻求司法救济,然而,本该坦途一片却走得分外坎坷。这是很不正常的。
唐慧一直没有放弃作为一个母亲更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诉求,她在依法维权时的“不放弃”折射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司法公正的渴望——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在唐慧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后,2012年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今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中院起诉永州劳教委,要求就劳教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书面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4月30日,败诉的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对她道歉并赔偿。
在背负着亲生女儿被逼卖淫的奇耻大辱的同时,又遭遇被劳教的巨大伤害,继而在索赔的道路上被驳回、被败诉,但唐慧没有失去对法律的信心……这样的坚强是用泪水和屈辱“泡”成的。唐慧的坚持原本不该是一个偶然性事件。守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不正应该随时随地鼓励一个被“不公”伤害的人,有机会、有信心捍卫自己的权益吗?如果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被突破,却得不到修复,那寻求救济的老百姓将又有何路可走。
在唐慧最无助、公众最关切的时候,湖南省高院对其上诉状的受理,体现了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权利。
法院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权势所绑架。唐慧说过,“我面对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很大的一股势力”。4月19日新京报透露,这几年,“每次上访,唐慧前脚走,镇政府的人后脚到。”唐慧找记者反映女儿的案子,竟被刑拘过37天。最初,唐慧要求立案侦查女儿乐乐被强迫卖淫、强奸案,但派出所拒绝立案。直到唐慧“以死相逼”才立案。这些都让人为她捏一把汗。
毫无疑问,唐慧绝不是在无理取闹。在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后,人民日报刊发署名评论指出:法律须给公民信心。要通过对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公众关注唐慧案,既是对一位母亲锥心之痛的同情和关切,更表达了对改革劳教制度的急切呼唤。”
司法公正的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唐慧寻求正义的结果,阻挠者也不会闲着。此时的司法公正就是帮助弱者表达主张、实现正当诉求,并且摆脱“看不见的势力”,实现正义。
我们等待着湖南省高院给出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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