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5日,208家上市央企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了高管薪酬,中集集团总经理麦伯良以998万元的年薪位列第一,8人年薪超过200万元。其中有24家上市央企亏损40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亏损央企的管理层年薪不降反增,如ST韶钢、ST鞍钢、焦作万方、一汽轿车等企业管理层年薪都在增长。(《新京报》4月24日)
“亏损央企高管薪酬不降反升”,该如何认识?有学者指出,某种程度上,央企高管收入是和他们的官员身份联系在一起的,而并不是经营考核等情况。也就是说,这是把给高管的工资发给官员的结果,但遗憾的是,作为官员,本身并没有履行企业家的责任,道理很简单,很难想象,有哪个股东愿意给亏损的经营者发高工资?
但是,现实的吊诡,足以让我们吃惊、震惊——不是一家而是多家亏损央企出现了如此状况,难道“存在就是合理”的吗?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声称:“2002年到2007年,我们有1500亿元利润,我给央企1556位副总以上的领导平均每年涨了4600元工资,他们给你1500亿元,你即使拿出1亿元也应该。拿高薪要靠本事,但薪酬支付要讲良心。你钱给少了,人都跑了!”那么,把企业弄亏损也拿高薪,难道也是本事吗?
更要命的是,“亏损央企高管薪酬不降反升”似乎成了普遍现象。据《组织人事报》报道,国企高管年薪高低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系数仅为0.4。而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06年省情调查报告》指出,当前广东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有的企业自定高薪,有的企业实行股权激励,高管几年间获得几千万元甚至近亿元报酬,企业却亏损。
央企高管除了薪酬外还有职务消费,很多央企高管除了身体是自己的,其他的衣食住行均通过职务消费来解决,实际收入甚至大于名义的薪酬。而“亏损央企高管薪酬不降反升”则加剧了收入分配的混乱,此前收入分配改革对高管收入分配办法的搁置,就有既得利益自肥的嫌疑。
“亏损央企高管薪酬不降反升”直指“高管工资发给官员”的悖谬。我国央企高管不是通过市场机制真正产生的企业家,而是依靠垄断资源分享利润的“官员”。更何况,我国央企高管是行政化的,公众没有发言权,法律和制度更是缺位。因此,监管乏力是社会不可承受之重。如此一来,“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老总的;企业破产百姓买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的社会怪相得以形成。
“亏损央企高管薪酬不降反升”是怎样的奇葩?除了认识到上述悖谬之外,也要看到,高管自肥,员工利益均沾,加剧社会不公,公众买单,都是整个社会不得不接受的代价。正因为如此,让官员的归官员,让企业的归企业,才能避免争议,也才能让高管成为真正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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