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持续拷问劳教制度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媒体没让“唐慧案”成为一个“烂尾新闻”,职能部门更不应让专项调查沦为一个“烂尾调查”。及时、全面公开调查结论,仍然为众多关注此案的公民所期待。
备受关注的“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于12日在永州一审落判。法院认为,原告唐慧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不予支持。虽然在程序上,唐慧还有上诉的机会,但这位“上访妈妈”昨天在走出法庭后仍忍不住掩面而泣。
泪水已经伴随着唐慧走过了7年。因不满未成年的女儿在2006年被强奸及强迫卖淫,唐慧穷尽了司法救济管道,随后走上漫漫上访之路。经历劳教、劳教撤销、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并最终于今年1月将永州市劳教委诉至永州市中院。
从此案脉络看,唐慧的败诉并不意外。有人将湖南省劳教委去年8月撤销唐慧的劳教决定,视为该案转向的标志。但事实上,湖南省劳教委的撤销劳教,并非是对劳教决定的否定。其时的复议决定书是这样认定的,“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换言之,在湖南省劳教委看来,对唐慧进行劳教并不违法。正是为了女儿而受尽屈辱的唐慧,到头来居然又是“因为女儿”才免于劳教。这看似荒唐的说理,如今已被几级职能部门视为“唐慧案善后”的不二法则。
想想永州中院面临的压力,也就不难理解昨天的唐慧败诉。一是上有湖南省劳教委对唐慧劳教决定的合法性认可,二是下有“兄弟单位”盘根错节的无形压力。像“唐慧案”这样的热门案件,背后都有“判前协调机制”的影子。这一案件当初没有实现异地管辖、异地审理,令人遗憾。
在“唐慧案”中,诸多疑点至今仍然是谜。“被害人母亲以死相逼方立案”“警察涉嫌为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包括两名警察在内的所有嫖客均未被追责”等等网民追问的热点,都还有待证实或证伪。去年8月,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曾就唐慧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但在网络舆情淡化后,联合调查的结果也随之隐没。媒体没让“唐慧案”成为一个“烂尾新闻”,职能部门更不应让专项调查沦为一个“烂尾调查”。及时、全面公开调查结论,仍然为众多关注此案的公民所期待。
几年来,湖南叫得最响的名片就是“法治”。尊奉法治,就应尊奉权力分立与正当程序。应对舆论,就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回应社会关切。关联着劳教制度和信访制度的“唐慧案”一审已经落幕,不管唐慧是否选择上诉,有关制度的追问都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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