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载有婴儿车辆被盗案牵动千万人的心。48岁的嫌犯5日向警方自首,据其交代,他偷车后发现孩子,将其掐死埋在路边。这个结果令人心碎,5日下午后的互联网上全是对嫌犯恶行的激烈声讨。
对一个仅有两个月大的孩子下毒手,嫌犯之残忍令人发指。如果不是为一己私欲不择手段,如果不是对他人生命的轻贱,嫌犯何致若此。哪怕他心中有一丝人性,都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们感到遏制不住的愤怒、悲痛,同时也有一些人担心,这类人不是个例。这样的担心并不过分,2010年,江苏、陕西等地都有人在幼儿园里对天真无邪的孩子挥起屠刀。
现在的详细案情并没有公布,我们对嫌犯的情况也不够了解。但之前的恶性杀人犯,他们多处于社会中下层,在激烈的竞争中被边缘化,他们往往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客观原因,而对社会有仇恨,他们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对生命的极端不尊重。
每个国家都出过恶性杀人案件,舆论的反思也都能找出各种社会原因。从中国来说,我们在自己身边不难发现,人道主义启蒙不彻底,对生命的尊重一直缺乏厚重的根基,整个社会对法和道德的敬畏之心不够。显然,如果上述几个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种悲剧仍会继续发生。
然而,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对这个社会抱有希望。当一个人因为贪婪残忍实施罪恶的时候,成千上万长春人全城搜索失踪婴儿,这是一幕感人的场景。嫌犯的恶令我们寒心,但更多人的善也令我们温暖。互联网上每天都披露各种各样丑的恶的事情,这些丑恶的数量看起来不少,但它们与其对立面相比仍是绝对的少数派。社会的主流永远是“正”的。
大众传媒时代,恶性犯罪被广泛传播,激起民众同仇敌忾的同时,也激起了他们向善的意愿和决心。人性是相通的,基本的良善之心汇集在一起是一种强大无比的力量,它会推动社会不断进步。从整个人类历史,我们能看到这条清楚的线索,这个大方向不会扭转。
这个过程一定是令人五味杂陈的,有时候可能还会让人失去信心。在这当中,我们只能用更好的制度去遏制人性的恶,让作恶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让为善者受到社会的赞扬和支持。同样重要的是,基本的道德教育不能欠账。
长春这名嫌犯的下场几乎是注定的。他的罪行在今天中国社会引起的轰动,应产生更多正面推动力,这样也能告慰年幼孩子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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