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在本月举行的纪念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中有很多新提法,新亮点值得人们关注和思考。比如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等,那么该如何理解讲话中的这些关键点呢?
新中国颁布了四部宪法
12月4日,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现场,有很多法学界人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王磊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习总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让大家很振奋。事后交流时,有一句话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最深,就是“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人们为什么对宪法“实施”的内容如此关注呢?谈到这个话题,就不得不谈到我国宪法所走过的曲折道路。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曾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第一部宪法颁布于1954年,因此被称作“54宪法”。这部宪法制定期间,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大约有1亿5千万人参与了讨论,共提出意见和建议110多万条。“54宪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完成,因此在当时被誉为“人民的宪法”。
“文革”期间的1975年,我国颁布了第二部宪法;“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1978年宪法虽然改正了1975年宪法的一些缺点,但在指导思想方面仍然和1975年宪法一样,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1982年12月4日,我国颁布了第四部宪法,也就是一直沿用至今的“82宪法”。它继承并发展了“54宪法”的精神,吸取了十年“文革”的惨痛教训,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的集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很长的篇幅回顾了我国宪法走过的道路,指出“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30年来,“82宪法”保持了长期、有效的贯彻和实施。它历经4次修改,陆续加入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等许多内容,被许多法学界人士称为是一部“与时俱进”、“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好宪法。
回顾30年走过的历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了这部宪法在我国政治、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他也客观指出--宪法实施中仍旧存在着不足,比如: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纪念“82宪法”颁布30周年之际,特别强调出宪法的“实施”二字,可以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精神落在实处?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应该“如何处理执政党和宪法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对于现实社会生活中能否真正贯彻、实施宪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还专门谈到了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问题。在许多法学界人士看来,党与宪法关系的阐述充满新意,并且意味深长。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如何实现“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就是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对于国家而言,宪法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的不断完善和充分实施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把写在纸上的宪法,落到实处,才能对国家权力运行、公民权利保障形成制度支撑。“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指明了方向。
此文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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