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东区一家私营口腔诊所的勤杂工朱曼,仅为被拖欠的千元工资,今年一个月里奔走于三个部门陈述情况、填写表格、搜集材料,春节临近,依然拿不到辛苦应得的工钱。沈阳市劳动人事仲裁部门要求他提供9种证明,不补全手续就没法办。劳动监察大队答应尽快调查取证,但告知“流程走完得好几个月,也不一定能拿到工资。”农民工哀叹,讨个薪咋就这么难。(昨日新华网)
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日前最高法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解释,这表明了国家对于查处欠薪犯罪的决心。“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训说得明明白白,出台政策或者司法解释规范解决“欠薪”问题,放在过去,恐怕到衙门前击鼓喊冤,官老爷惊堂木一拍,案子就结了,要那么多表格做甚?让农民工填9种表格,再告诉对方你这事儿不一定办得了,就好像让阿Q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画押——— 画得圆不圆,又有什么关系呢?
9种证明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公司登记情况咨询卡”、“仲裁争议申请书”,“劳动争议案件证据清单”,还需要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执法需遵照一定的程序,但逐件分析这些申诉材料和步骤,摆明就是为难人。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好像家里失窃,你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要你出示以下材料。首先你得证明家里确实被偷了,户主是你而不是小偷,人家没权上你家偷东西;其次你要上小偷那儿开具证明书,证明对方是小偷,你还得填写小偷个人情况表格;最后还得证明,你失窃的物品确实是你的而不是小偷的……
说到类似情形,好像还不仅仅是农民工的特殊遭遇。现在要想在某些职能部门顺利把事情办下来,唯有两条:一让对方尝到甜头,二不让对方担责。而进城农民工又尤为显出一种“能力弱势”———没文化不会填表格,不会上网抢不到返乡火车票。在乡土社会,不识字者还有乡绅帮忙代写信、代写诉状。如今农民工背井离乡,脱离了原有的人际关系和支持网络,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这种情况下还用公章、表格,各种“程序”来搪塞讨薪民工,就是助纣为虐。
不是媒体揭露,一般人难以体会弱势群体维权门槛如此之高。假如在一个社会里,司法裁判叫受害者举证,“照章办事”不是为了惩恶扬善、扶贫助弱,那么,挡在维权者前面的一座座高山,就是为侵权者筑起的一道道庇护墙。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是一句空话。如何建设,唯求办事不麻烦。农民工讨薪“手续不全”,那进城办暂住证时,监管部门能否“搭车”帮忙办个劳动保障手续呢?至于那令人匪夷所思的9种证明,烦请劳动部门的领导自己按农民工讨薪程序跑一次,假如他们不觉得麻烦,我也无话可说。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