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许多国家那样,房子越多税率越高,1亿元的豪宅,每年交税700万,每个月交60多万。在这种税收下,若像房姐那样囤房,估计交税就能交得她破产,她肯定不愿意买那么多房子。
41套房产,9666.6平米,“房姐”龚爱爱在京房产确切数字的披露,犹如投下一颗“震撼弹”。当许多“北漂”还在为方寸栖息之地而奋斗、许多北京户籍人口家庭还在为孩子的婚房而发愁时,房姐龚爱爱一人的部分房产,却堪比上百家庭的总和,这叫人情何以堪。
公众最关心的,无疑是龚爱爱购买这些房产的钱,来源是否合法,有关部门应全面追查,给公众一个结论。与此同时,人们更需关注“房姐”产生的土壤。正是在这个土壤里,真正深究下去,恐怕还隐藏着更多的“龚爱爱”。
“房姐”产生的土壤,一方面是财富产生的机制。转型时期,由于相关体制的不完善,财富形成与积聚呈现出其某些独特之处。例如,资源要素名义上归全民所有,但实质上其收益权却被少数人分享。如果公共资源被个别部门、地方甚至行业等少数人占有,必然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
“房姐”的起家之处,就与公共资源的合理收益机制严重缺失直接相关。要合法地获得北京9666.6平米的房产,作为一般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龚爱爱的途径就是在与公共资源收益分享中获得超额的收益。
根据相关报道,龚爱爱的一部分财富,是伴随着神木这座城市的财富一起扩张的。全球能源格局变化下的神木,其拥有的煤炭资源成为黑黄金。而龚爱爱上任副行长的时间,与其兄弟龚子胜开始斥巨资控股大砭窑煤矿的时间一致。煤炭价格的快速上涨带来的巨额收益,不能通过有效的机制转化为全民财富,而是富裕了房姐这样一群人。这样的财富积聚,不仅很难获得道义上的正义;而且很容易形成体制机制性腐败。
“房姐”龚爱爱产生的体制土壤,另一方面是房产税的缺位。退一步,即便龚爱爱的收入完全合法,其在北京购买房产也完全合法,但房产税的缺失,客观上扩大了贫富分化。在快速增长的北京房地产市场上,龚爱爱的房产投资无疑享受了巨大的收益。但房产税的缺失,使其房产持有成本几乎为零,无疑鼓励了大量富人投资于房地产,客观上又拉升了一个区域的房价。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采取行政式的调控方式,恐怕也很难阻止房产的投资涌入。如果真像许多国家那样,房子越多税率越高,甚至到别墅收7%,1亿元的豪宅,每年要交税700万,每个月交60多万。在这种税收制度下,若像房姐那样大量囤房,估计交税就能交得她破产,她肯定不愿意买那么多房子。
“房姐”产生的体制土壤,还有其他,比如不公开透明的财产制度等。要消除“房姐”现象,关键不在于对她这个人如何处理,关键在于如何尽快消除这一现象产生的体制根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八大提出的尽快完善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共享机制,是消除“房姐”现象的关键。其基本目标就是,公平、合理地配置公共资源,其收益不能由少数人所享受;相当多的专家也建议,尽快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房产税,使一个拥有近万平米房产的人,在享受到城镇化益处的同时,也支付相应的税收,体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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