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提要:南京第一时间向市民通报二氧化硫浓度异常升高事件,给市民吃了定心丸;山西长治时隔5天才上报“苯胺泄漏事故”,造成邯郸市民抢水恐慌。在公共事件的处置上,政府的做法是否得当备受考问。
邯郸市民抢水!?和平时期闹水荒是比较罕见的,肯定是出现了天灾人祸。这一次邯郸市民抢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而且祸在职能部门。
据中国之声报道,5日下午5时左右,邯郸市市区突发大面积停水事故,邯郸居民生活乱了套,超市水都抢没了。据政府通报,系因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苯胺泄漏事故”,水源可能受到污染导致。
苯胺泄漏是一次生产事故,且算作一次“天灾”吧(在事故调查结论没出来之前)。苯胺有毒,泄漏后的苯胺顺着雨水流入河道,污染了水源。按说,这么大的安全事故,又人命关天,无论如何也是要逐级上报并采取预防、消毒措施的。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事故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晨,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到2013年元月5日下午才接到事故报告。此时,污染水已经威胁到下游的千家万户。于是出现了邯郸大停水,市民疯抢水。
水源污染到什么程度,目前还不清楚。但水源污染造成的恐慌比污染本身更可怕,伤害更大。因为,污染时间已经超过五天,而这五天里,关于这次苯胺泄漏、污染事故的一丁点消息都没有,公众完全被蒙在鼓里。这样性质的公共安全事件,为什么事发地政府默不作声,其他相关部门装聋作哑?
山西省长治市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王一平昨日向社会通报说,“我们都是按照规定程序报的,并不是晚报五天。发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长治的边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报,自己处理就行,一出边界了这才需要报,再详细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如果这位糊涂的新闻官说的是真话,那么,话里透露出了两个不可原谅的怠政细节:按程序上报的事故遇到了雷打不动的节假日,被压住了;污染不出界就不上报已然成了隐瞒事故、逃避责任的潜规则。
说怠政,是客气的。如果这次污染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水源严重污染,则无疑构成了玩忽职守。无论从中央和各省关于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还是公共安全所对应的行政伦理,事发地政府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启动紧急预案,完成所有的规定动作。这样做,即便灾害仍然发生,这些职能部门都可以问心无愧。显然,5天耽搁,或者无人过问,或者有意封锁,都是必须要引咎问责的严重过错。
对待负面公共事件,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一是捂,二是拖,三是瞒。没人问装聋作哑,有人问避重就轻,追究起来百般推诿。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官位会不会因为事故被拿掉,却把公众的知情权、健康权和政府的公信力丢在一边。对这样的瞒报、迟报,过去那种高举轻打的处罚模式,是主要诱因。
5日晨,南京也发生了二氧化硫浓度异常升高事件,主要原因是金陵石化停电恢复生产时脱硫设施未能同步投运所致。中午12时15分,南京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就发布信息告知市民,既坦白了事故原因,又澄清未造成污染后果。对公共事件做这样迅速、诚实的“发言”,不仅仅是对市民权利的尊重,更是政府应尽的责任。
山西“苯胺泄漏事故”瞒报、迟报事件,必须查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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