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广东汕头市一家内衣厂发生特大纵火案,导致14死1人重伤的惨案震动了全中国。尽管此案的纵火者很快便己落网,但被此案所灼伤的中国,对此案的思考仍在发酵,
2012年12月8日,刘双云的名字入选了中央电视台的这一期的《新闻周刊·人物》。白延松所发出的疑问句是:如果工人的权益能得到保障,那么这样的纵火案还会发生吗?
全中国都在深深地思考。工人与老板该如何平等对话?
每到年底,讨薪潮便会爆发,此事己困扰中国多年,尽管政府己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每年的年底,讨薪潮仍会大规模地爆发。也许今年的爆发更加猛烈?汕头内衣厂纵火案会不会是一个可怕的讯号?
从法律的角度看,此案十分简单,纵火者罪在不赦,杀之嫌轻,奇怪的是,当特大纵火案发生后,警方仅花了七个小时便将纵火者缉拿归案,可谓闪电行动,可同时潜逃的还有该厂的老板,时至写作本文之时,己过去了四天,仍未听到闻风而逃的老板任何消息。
在此案中,该厂的老板所处的法律地位并不比纵火犯低,因为死者家属需要抚恤,伤者的救治急等钱用,都是火烧眉毛的事,为什么不疾如闪电地缉拿出逃的老板?我们甚至至今都不知道公安机关是否发出了对老板的通缉令,我们甚至至今都不知道该老板的姓名。地方政府在第一时间紧急出动,救助伤者,抚恤死者家属。当然这是对的,可我们该不该问一声,地方政府又凭什么拿着巨额的纳税人的钱,为私企老板擦屁股?
案发后,该厂的工人说:刘双云不想干了,因为工资只有1800元,而且需要从早上七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十二点多。刘双云提出离职,老板拒绝给他工资,刘双云便跟老板拼命。
也许,我们的第一发问是,刘双云,你为什么不依法讨薪?刘双云曾两赴当地劳动部门请求帮助,新溪西村村委也曾出面协调,但未果。
劳动事务保障所一名张姓负责人回忆,事发前一天,刘双云确实曾两次到保障所寻求帮助。
一次是上午,刘双云向保障所反映,文胸作坊老板陈某拖欠他3000元工资,希望政府派人帮忙协调。一直到上午11点才离开。
张姓负责人说,他们立刻前往协调,老板陈某同意在12月5日为刘双云结账,10日发放工资。张说,当天下午2点,刘双云再次来到保障所,要立刻拿工资,等不到5日了,他没钱花。事后公安机关发现,他的存折上仅余63.69元,这一点钱是支撑不到10日发工资的,但此事老板拒绝。
让我们了解一下刘双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该厂的工人对刘双云的评价很高,不抽烟不喝酒,为人直爽,穿着很干净,脾气好,讲信用。刘还经常请朋友吃饭,不占小便宜,很仗义。刘双云曾向唐女士借过300元钱,第二天就还上了;他也向好友邓元发借过100元,没过几日也归还了。
工友邓元发介绍,刘双云家里很穷,在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家里盖房子借了一些债,也都是他还上的。在刘双云的包裹里,有三条裤子、四五件上衣,都是夏天的,很单薄。邓元发说这是他全部的家当,刘双云没有钱买不起冬天的衣服,即使很冷他也穿得很薄。
对于刘双云和老板陈某的劳资纠纷,好友称并不仅仅是老板扣他的500元钱,3000元的工资刘双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在作坊内工作,第一个月是没有工资的,当作押金,(违犯《劳动法》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才发工资。刘双云的3000元钱就包括押金。
还有一个细节也许很重要,如果该厂的老板猛省,事件也许会就此止步。
12月2日,刘双云钱花光了,向其在花都打工的姐姐要了300元。4日上午,刘双云发短信给老板称:“钱你要还给我,否则,你逃过今天逃不过明天。”但未获回复。刘两次拨打陈某电话,对方不接。纵火惨案终于发生。
14条人命,刘双云罪在不教,必死无疑,被捕后,公安说,他毫无悔意。该厂私企老板面对的赔尝金额将超过一千万,他一辈子都还不清这笔人命债。
当劳资纠纷发展到鱼死网破的时候,这场冲突没有蠃家。在这场劳资冲突中,老板明显地处在强势地位,他不接电话的骄横便是证明。当非暴力手段不能让强者放弃强势地位的时候,为了获得平等对话的资格,弱者便会求助干暴力手段。惨案终于发生。
这样的追问,不知能不能改善劳资纠纷中弱势者对话地位的平衡?
写于年底讨薪潮爆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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