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外务省前局长孙崎享撰文指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五大误解
文章认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的一系列误解导致中日领土争端愈演愈烈。日方应及时反省自己的误解,否则事态蕴含着朝更紧迫方向发展的危险
【日本《世界》月刊11月号文章】题:日本在尖阁问题上的误解(作者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前局长孙崎享)
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网注)问题日趋严重。
2005年,为抗议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中国也曾发生反日游行。而今年9月反日游行的范围和人数都超过了当时。据北京外交人士说,这是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国规模最大的反日游行。
最近事件的发端是石原慎太郎的行动。2012年4月16日,时任东京都知事的石原在美国的演讲中宣布,将协商用东京都预算购买尖阁诸岛。其后,他呼吁国民为购岛募捐,并获得了强烈反响。
鉴于这种情况,在9月11日的内阁会议上,日本政府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费中支出20.5亿日元,用于尖阁诸岛的国有化。对此,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反制措施。事态还蕴含着朝更紧迫方向发展的危险。
误解一:钓鱼岛不是中日间争议领土
如何看待这一连串的事态呢?
尖阁诸岛问题的最大要点在于从下列两种方式中做出选择?第一种是:尖阁诸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因此,日本为了加强自己的主权,就应将其适用于国内法。第二种则是:认识到尖阁诸岛是日中之间存在争议的土地,以此为前提寻求避免发生冲突的做法。笔者的结论是选择后者。
日本的领土问题,与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的“战后处理”问题密切相关。
1945年8月14日,日本向驻外使馆发出电报,通告“天皇陛下已经发布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款”。“接受《波茨坦公告》”是战后日本的起点。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根据《开罗宣言》,日本国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等吾等决定之各岛。”这里提到的《开罗宣言》阐述:“日本国必须将从清国人处窃取的一切地区,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岛,交还中华民国。”
另一方面,日本主张尖阁诸岛成为本国领土的过程如下:
“自1885年以后,日本通过冲绳县当局等多次进行现地调查,不仅确认尖阁诸岛是无人岛,也慎重确认这里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最终于1895年1月14日由内阁决议决定在当地建设界标,正式将其列入日本领土。这一行为符合国际法中正当获得主权的作法。”(外务省《尖阁诸岛的Q&A》)
那么,中国怎么看这个问题?1996年第34期《北京周报》曾经说,中国是“最早发现钓鱼岛”并将其编入版图的,自6世纪开始,中国历史文献就已经有关于钓鱼岛的记录。1556年,明朝胡宗宪请人编纂的《筹海图编》将这些岛屿列入中国福建省的海防区域。
这样看来,中国认为自古就已经拥有尖阁诸岛,因此也就认为这里属于日本“从清国人处窃取的一切地区”之列。
接下来是《旧金山和约》的问题。在和约中,与尖阁诸岛问题相关的是这段内容:“日本放弃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所有权利、权利根据及要求。”这里出现的问题是:尖阁诸岛究竟是属于台湾,还是属于冲绳?
中国并没有签署《旧金山和约》。不过,我们可以看看中国关于《旧金山和约》的表态。1951年8月15日,中国外长周恩来发表了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其中提到了《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
那么,关于尖阁诸岛,盟国或者说美国的意向何如呢?
很多日本国民都没有意识到,美国的立场是:“在尖阁诸岛主权问题上,不站在日中两国的任何一边。”
在此情况下,将尖阁诸岛定位于“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在国际上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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