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代表、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在党代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有天生的刁民,只有刁官,害得人家变成刁民”。郑雁雄的这番话,是在谈及地方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避免矛盾时谈到的。
“刁民”与“刁官”之说,当然只是一种形象的描述。“刁民”带有无赖、狡猾之意,旧时多指与官府的利益博弈中颇不讲理之百姓。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刁民”一词,其实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土壤。一个公民,只有守法与不守法之分,无所谓“刁”或不“刁”。
郑雁雄此番言论,有一个背景,即一些地方官员在拆迁征地的过程中,做法过于急躁,不太虑及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有些地方在征地过程中还存在腐败问题——个别官员不从自身找问题,却污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众为“刁民”。这也正是引来郑雁雄这番呵斥的真正原因。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表示,“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透过这个表述,从党和政府的角度来说,针对民众的合法维权举措,是要尊重诉求,强化利益协调,进而保障利益,而非简单视为“刁民”,更非打压合理诉求。
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较多的阶段。一个急剧转型的社会,出现这样的阶段并不奇怪。拆迁征地中出现的问题,不过是各类矛盾的一个缩影。如何看待矛盾,如何化解矛盾?党的十八大报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概言之,政府的作为如果不是建立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础上,则可视为背离“标准”。
一个社会出现重重冲突与矛盾,其实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正视矛盾,正确看待矛盾。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不能不换位思考,站在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恶性社会事件来看,一些地方将维权和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导致矛盾尖锐化,难以消弭。
一个开放、理性的社会,不害怕矛盾与冲突,不害怕问题的出现。郑雁雄代表就谈得很好。针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他认为,“不能藐视农民对土地是生存发展第一需要,必须从观念上尊重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同时,一定不要在兑现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出现贪污腐败。这样的思考,即是站在民生立场,承认民众的合法诉求,并从检讨官员行为中求解矛盾。
有些社会矛盾,需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关键,是坚持科学发展。比如,平衡好环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就能减少很多环保事故的发生,就能将一些社会矛盾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中”。过去有些地方官员只顾短期GDP,忽略对环境的保护,导致了不少问题的发生,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有些社会矛盾,是博弈型的。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利益纠纷,就很典型。社会要发展,城市要建设,不是说都不能征地拆迁,而是不能将合法的拆迁演变成违法“强拆”,更不能只顾部门利益甚至是一己私利,而置民众利益于不管不顾。这个时候,就要以法治建设为中心,健全民众的利益表达机制,健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谈判机制,并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制度化的管道。处理社会矛盾与冲突如同治水,疏而非堵,方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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