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红包中的道德归道德 利益归利益
付克友 成都商报评论员
卫生部日前就《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此举引发社会热议。
一纸协议能根治红包痼疾吗?答案显而易见,没有人会对此寄予厚望。热议的焦点其实并不在此,而在另外两种治理思路。一方认为,桌上签协议,只是走形式而已,要治理红包必须痛下猛药,比如进一步立法禁止;另一方则认为,考虑到医疗价格机制扭曲的现实,医生收受患者财物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很有可能是必要的,因此他们甚至呼吁要让医生“正大光明收红包”。
两种截然相反的治理思路,其实体现了两种对红包截然不同的道德评价。前者显然认为,医生收受红包是道德败坏,不可容忍,所以必须严惩不贷;后者则认为,医生收受红包未必是个道德问题,或者说这个道德无关紧要,如果说它不道德,那么就将其合法化,以此作为解决之道。
的确,医生收红包不仅是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利益问题。正是因为其中存在利益,所以前者会认为医生收受红包道德败坏;也正因为红包具有补偿医生收入的利益机制,所以后者认为医生收受红包可以理解,甚至值得肯定。
问题在于:医生收受红包,既然是个道德和利益的双重问题,那么仅靠形式主义的道德建设乃至法律介入,无济于事;反过来,医生收入和待遇的利益问题,也不应该通过为红包正名,来牺牲乃至践踏道德。治理红包的根本之途,在于让其中的道德归道德,利益归利益。
如果一个医生能够靠他的技术和服务获得相匹配且适当的收益,他仍然收受红包,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道德问题。所谓“匹配且适当”,不是统一规定,也不是漫天要价,而需要通过一个公开透明的价格机制来界定。目前的医疗市场恰恰缺乏这样一种利益机制。毕竟,医生也是人,不可能要求他们安贫还要乐道。当一个医生不能获得与其技术和服务相匹配且适当的收益,那么红包中的道德问题和利益问题就纠缠在一起,泥沙俱下。所谓“公立医院”的类似问题将更加严重。因为一方面,它们垄断了优质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又实行价格管制。供不应求的结果,就是红包的盛行。
而让红包合法化,也就是令医生的道德虚无化。其最大的理由,就是纠正被扭曲的价格。一方面,愿意出红包的病人得到好的医生,红包鉴别了医生质量,还控制了需求;另一方面,好的医生会收到红包,有了利益机制会吸引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医生进入,扩大相应供给。但是,道德被漠视并不意味道德不存在,卷入道德问题的利益机制其实是失效的。很简单,既然是红包,无论收得怎样肆无忌惮,都是一种暗箱操作。不同医生,不同手术,该封多少红包,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病人难以准确判断;这种潜规则盛行,也未必能够吸引优质医疗资源和好医生进入,相反会带来某种逆淘汰效应。
医生收受红包,内生于现存的医疗体制,无论是道德问题,还是利益问题,都意味着巨大的社会成本。改变是必须的,但不是“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所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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