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怪事不少。听说过带薪休假,现在又冒出个带薪坐牢,也就是一边坐牢,一边照样享受着一个在册干部应该享受的待遇。
有媒体报道说,日前,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看守所例行开展的一次刑事判决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有在押人员在原单位照常开工资的情况,于是对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带薪坐牢”的情况展开专项调查,结果发现该县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其中应做党纪政纪处理的57人,实际处理28人;工资已变动或停发的18人,另外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除外)以上刑罚的,应办理开除手续。而一个被开除公职的人即使没有被判刑也不能拿工资,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可为什么连常识都有人忘记了。最简单的解释大概就是“官官相护”四个字。换句话说,这也是一种“待遇”,不是谁都能享受到的。
小马飞刀以为,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为官官相护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比如官员之间是一个特殊的利益共沾、风险与共的紧密联合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官员必须要对上级负责,对下级关照,官官相护是一种必然倾向。比如官场中显性的组织架构背后,是一张错综复杂的隐性人际关系网,每一个进入官场的人都会心照不宣地加入“我的人”、“你的人”的圈子里,并恪守圈子规则行事,在赢得圈子保护的同时,也促使官官相护泛滥。于是我们看到,“给人方便自己方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等民间信条、江湖守则在官场上也大有用处,为人奉行。可以说,带薪坐牢更像是权力在对被判刑的公职人员进行补偿,而且还给腐败人员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千万别怕啊!万一出了事,这边损失了在那边还有得补,就算把牢底坐穿也不愁。至于这些享受“特殊待遇”的犯人,手里面是否掌握着关系到个别官员前途命运的证据,也不好说。
无法就能无天。其实,有法而不依法同样可以“无天”,可以叫“有法而无天”。一个社会无法可依,社会必将大乱。法律被称为“社会公正的底线”。如果不能铲除司法、执法中的种种弊端,反而连“社会公正的底线”在一些地方也被“官官相护”的歪风吹断,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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