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5日长治日报刊登的《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公示》(长组公字【2012】2号)显示,山西长治干部公示拟任命的副处以上干部中,有2人系14岁参加工作,1人16岁参加工作,5人17岁参加工作。(4月9日中国经济网)
山西长治干部公示拟任命的副处以上干部中,多名“童工”赫然在列,必然会引起民众评头论足,更会引来众媒体“围观”了。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官员年龄造假“装嫩”,要么是用人单位违法使用了童工。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均是干部任用过度年轻化催生的怪胎。
不可否认,在任用干部的选拔机制中,也没少见任人为亲的“潜规则”,而县级以下基层又恰恰是最适合潜规则的。基于这种现实,民众的种种猜测实在是无法避免。但回到问题本身,这些官场“童工”是否是潜规则上台的,我们不好妄加猜测,但也难以消除疑问。关键是,如今提拔任用干部,在年龄要求方面有上限却无下限,各地频频出现24岁副院长、25岁局长、29岁市长等许多“少年得志”的官员,遭遇诸多质疑,归根结底还是干部任用畸形“年轻化”的问题。
当然,破格提拔年轻干部有能力就行,年龄不是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破格提拔的标准是什么,这也是外界质疑不断的根源所在。这些官场“童工”,是否已经掌握了适应社会的能力?是否已经将书本知识与工作实践实行了有效地结合?是否已经完成了从大学生到政府官员的角色转换?是否具备了与副处级以上职位相匹配的领导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如果当地能够明确肯定地给我们一个答案,质疑自然得到消除。问题是,如今破格提拔的标准太过主观化,且有过多过滥之嫌,放在选拔干部这样严肃的工作上,自然难以经得起推敲。
更何况,目前选拔年轻干部还是有年龄限制的,只是有上限无底线,难免导致有些地方过度追求“年轻化”。据了解,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破格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未按程序、未经审批作出的破格提拔决定一律无效。问题是,小到多少岁没有明确规定,在干部越年轻似乎就越能上新闻的语境下,选拔干部的地方格外的热衷于“低龄化”。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不到40岁,正是经验成熟、精力旺盛的时候,却因为年龄突破了“上限”被“改非”靠边站了。
可见,如今提拔任用干部,在年龄要求方面没有底线,存在很大的弊端。引起民意猜测、质疑还在其次,更为严重的是,会造成干部队伍、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畸形“年轻化”,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更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