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3月31日,是北京市住建委给出的物业晒账单的最后期限。但记者实地采访发现,仍有多家物业未晒账单,即便在已晒账单中,“糊涂账单”“短命账单”和账单公示地点隐蔽等问题依然占九成。
晒账单,是物业的责任所在。物业要是拒绝晒账单,或者即使晒了,但账单内容过于“惜墨如金”而成瞎账、或在公示时间上打折扣、或干脆选择在隐蔽地点公示的做法,肯定会让业主大为反感。
形同虚设的公示,不可能满足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无什么效果可言。也不知道,有些小区物业为什么会对晒账单“如临大敌”?是怕公示内容太“敏感”而引起“误解”,还是怕公众知道得太多会影响自己的“暗箱操作”?
一言以蔽之,物业若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就得克服于人于己都不利的“鸵鸟心态”,诚心诚意、毫无保留地把账单晒透,当然,这就要求物业的各项工作规范,经得起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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