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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制造不了真正的社会团结

来源:东北网 作者:沈洪溥
2010年08月12日13:32

 

在一个连人民群众听什么相声都有人操心的国家,地方政府出台专门政策,要求富人和穷人住在一起其实毫不稀奇。兰州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其作为始作俑者,勇气当然可嘉,但绝非独一无二。据笔者所知,武汉市即可算后起之秀,而在国内其他地方,乃至在首善之区北京,其实也并不乏贫富混居的例子。结果却几乎都是穷嫌富不爱,大家都不开心。

 

人有了钱自然毛病多,所以,富人唠唠叨叨或者唧唧歪歪非常正常。要说穷人也如此不识抬举,却是所为何故呢?按照政策设定者初衷,该是希望富人能在混居中认识到自身更多的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更多的社会义务;穷人则或可端正思想,而不是妄自菲薄,在贫富混居之中励精图治、积极向上,最终实现财富梦想,完成人生跨越。

 

但是,城市居民住宅区的演化有其自然规律——富人聚居的地方,软硬件相对较好,代价是生活成本高昂,由此,自然地形成了各阶层分别聚集在不同地段的情形。地方政府要铁了心硬要打破这一规律,也不是不可能,但强令贫富混居的直接结果往往是富人居住的楼栋会被刻意地用高墙铁锁封闭起来,仍然是贫富阶层“老死不相往来”。

 

从经济规律上讲,衣食住行之居住也是有成本的,前期的成本例如开发成本,表现在建筑材料、装饰装修、绿化配套等,后期的成本例如物业费、采暖费、车位费等等。而贫富阶层在消费理念和实力方面有差异,因此,开发商、物业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随之有明显差别。如今政策“变戏法”般地要求贫富混居,等于直接干扰了市场运作机制——混同了开发商的产品类型和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致使后两者均无法实现市场细分和差别定价。

 

到今天,咱们市场经济都三十多年了,多数主动办事都离不开“利”字。但笔者实在才疏学浅,横看竖看也实在看不出,强令贫富混居一处,对地方政府而言,能有什么实际利益可言。只好认为是很傻很天真吧。

 

或许,这世界还真有人相信,住在一起是实现消弭贫富分化的简便途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发展首先服从的是阶段论,其中又据说包含矛盾论和实践论,总归其是有个过程。比方说,在大家一起喊着“一二一”奔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程之中,就又是螺旋上升,又是曲折前进,直到劳动成为第一需要,货币及其他等价物都被抛弃……具体到解决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类现实问题,也绝非朝夕之功。毕竟现在还是初级阶段,大家觉悟都不够高。即便住在一起,也不可能日久生情,以致富人们纷纷把钱拿出来搓堆儿和穷兄弟们分了,然后在小区里举行篝火晚会,围成一圈手拉手跳舞。至于说到对穷人的激励,则政策设计者更似是中了成功学的毒甚重,以为天天看别人骄奢淫逸就能天天向上,不仅有助于提升智商、情商和财商,而且能改变现实。这些都显然是犯了意识决定物质的路线错误。

 

把穷人和富人撮合着住到一起,唯一有点用的事情,似乎就剩下作加减乘除四则运算的便利。例如从平均数角度,兰州的某个城区就看起来比较容易尽快地实现财富平均、均衡发展。不过,那却是各地统计局计算GDP和职工工资的做法,目的是取得年年增长的战果。这是题外话。

 

事实上,如果去掉操作暴力革命,以便剥夺剥夺者之类的非常选项。那么,在如今我国贫富分化已非常显著的情况下,要期待共同富裕,现实中几乎只剩下两条路可走——一是通过税收制度限制富裕阶层进行财富资产的代际转移;二是在升学就业方面创造更多机会让贫者脱贫致富。搞混居杂处,除了更容易在鸡毛蒜皮、细节琐事方面激起双方的反感,制造新的对立,给本已激烈的仇富情绪火上浇油之外,当算是毫无实际意义和现实价值的做法。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两条解决问题的正路都还迟迟没见到实际动静的情况下,光在没出路的事情上用心用力,搞搞新花样,只能算作是多此一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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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engfe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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