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多次假扮患者,持照片相似度极高的医保卡,在市内社康中心就医,并想方设法要求医生不核查医保卡,成功后以医生不核查医保卡为由对这些社康中心进行处罚,许多社康中心负责人对这种钓鱼式执法怨声载道,记者前往深圳市社保局采访,经数小时的等待,社保局却表示不愿就此正面回应。(11月16日 《成都商报》)
深圳社保局陷钓鱼执法,扮患者诱医生看病不核卡,应该说网络传播过程中的题目概括已经完整地表达了新闻的要义。尽管有争议,甚至有为社保局辩护的,但是,批评的声音居多,而社保局不愿就此正面回应的表态,在笔者看来,更可能激发民意的汹涌和不满,尤其是在钓鱼执法已经遭到众口抨击的前提下。
那么,社保局何以不愿就此正面回应?这与其说是一种沉默,不如说,这种执法本身存在的软肋,难以让深圳社保局挺直腰杆,大声说话。首先, 从执法的场景可以发现,“当她们亮明身份称是社保局的人时,我感觉被戏弄了”之类的说法,社保局很难给以有力的反击,甚至可以说,正是在这点上,社保局拒绝有所表态,以免再给人留下口实。
其次,从“有患者进来,一直大喊着腰背有问题,非常疼,见患者很紧急,医生没来得及核卡,赶紧对患者进行诊疗”的描述看,医生为自己辩解有着合适的理由,如果不这么做,恐怕就可能陷入另外的舆论陷阱:见死不救。当执法人员设计了一种医生只能救人而非有多种选择的策略时,对医生来说,恐怕只能就范。那么,社保局当然就更不能表态了。
最后,“监督执法方式难道只能这样?”的疑问更让社保局难以面对。道理很简单,常识告诉我们,即使有正确的目标,也不表明就能选择非正义的手段,反过来说,即使是正义的目标,并不必然表明手段就有天生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就执法来说,更不能先验地设定场景,有意进行诱导公民进行“错误的行为”,进而采取执法行动。任何对人性弱点的利用,都有可能是对正义的伤害。
深圳社保局陷钓鱼执法就是利用了医生的人性弱点,是并非正义的做法。更何况,这是队法律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的理念的背离。法律必须具有人性,执法也必须具有人性。人是法律的本源,法律的目的,而不是法律实现的手段与工具。国家制定法律,并不是为了让人们成为法律的奴仆,而是为了让人们在法律的庇护之下,更好地追求个人的自由与幸福。霍姆斯曾说过,法律“根植于人类的心性之中……法律的最大正当性,乃在于其与人类最为深沉之天性契合无间”。相反,法律如果一旦没有人性,法律也就不是法律了。“恶法非法”就是人类从无数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哲理。以此逻辑,深圳社保局陷钓鱼执法,却是在利用人性,这难道不是南辕北辙吗?对比之下,难免让人产生恐惧。
执法结果不能成为手段非正义性的辩护词。这是常识,应牢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