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海珠桥神奇,或者说陈富超倒霉,其实只是一个意思:那就是在以海珠桥为背景的跳桥秀中,事件的起承转合不以规则或法度为支点,而是以舆论影响或社会情绪为尺度,丈量出充满自由裁量意味的诡异结果。
因此,如果陈富超果真成为“跳桥秀”中被刑事究责的第一人,与其说是彰显法治强硬,不如说是挟“私”报复。这个“私”,就是因为“推人阿伯”戏剧性的出场,搞得本可以顺利劝下的和谐结局被突兀地改写,于是,本来悲怆的事件有了闹剧与丑闻般的传播效果,及至煽动公众钩沉起海珠桥上的种种不雅历史。有些人,有些部门,面子上肯定会过不去。不然,相比于那些安然无恙却问题获解的假跳者,躺在病床上痛苦呻吟且症结未解的陈富超,何以再横加刑责一出?所谓法律,没有绝对公平,却是相对正义,这种相对性就是一种平等:严惩得平等,宽容也得平等。
陈富超的倒霉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模仿过度,却未曾考虑事件中的突发因素,比如“推人阿伯”突出重围横空出世,比如充了几个小时气的救生气垫竟然也只是作秀一把;二是过于渴望与公权对话,体制外表达的临场技术欠佳,落地能力毫无经验可言。正因如此,尽管找对了舞台,最终还是稀里糊涂地砸了自己的场子。这也越发衬托出海珠桥的神奇,这个假跳胜地,如果掌握好度,可以让假跳者因被领导重视而顺带着问题解决;如果掌握不好度,凭空坠下的风险不说,还很可能受到法律严惩。
海珠桥上的每一次作势欲跳,大多是正常的表达与申诉机制失灵,催逼个体极端维权而已;至于每次的圆满解决,都只是一个又一个的具体补丁,没有解决面上的问题。即便封了海珠桥,还有其他的桥、楼、塔;如果自己跳不成,还可能有更极端的“创意”。公民个体博弈的方式方法,如果被逼退到“居高声自远”、“有理就得声高”的粗放状态,被挟持与被伤害的,就不只是路人的利益。至于刑责第一人还是第二人,或能吓退假跳者,却无法回应他们在权利上的愤懑与质疑。
我们都在一座共同的“桥”上,即便没有恐高症,每一个人都有免于被逼爬桥的自由与权利。惟其如此,公众才有真正的安全与幸福。(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