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来自国家最高领导层的直接关心,推行官员问责决非易事。因此,问责的压力不应只来自于上峰,同时也应该来自于民间以及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大。
中国社会在不到一个月时间之内,接连发生了山西溃坝、结石奶粉、深圳大火等数起重大恶性事件,而且这些事件的影响之恶劣也超出了整个社会容忍的底线。
自上而下的问责之风气一旦形成,将有助于问责制度常态化以及法治化的推进。然而,自上而下的问责固然可以解决一时之困,但是,这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对权力的监督,以及解决社会权力结构的失衡尚不能令人乐观。此轮问责风暴只是再次呈现了一个下级官员向上级权力机构负责的图景,而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问责步步升级,则又折射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复杂的权力与利益博弈。
自上而下的问责风暴,往往是不期然而至。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担心,舆论普遍要求问责落实为常态以及制度。不过,就当下的中国政情而言,问责制度化未必就能够完全解决问题。此次问责风暴依据的也是有关制度。实际上,制度并非没有,而是缺乏让官员遵从制度的动力与压力。
此轮灾难风暴中,民间舆论不可谓不激烈,有关责任官员却置若罔闻。自上而下的问责风暴反衬了自下而上问责的尴尬与无力。意图通过加强自上而下的问责力度来解决问题,固然会起到一定的效果,却也会进一步加剧官员们的“权倒错”之感,使之更加认同来自上级的权力,而继续漠视民众的利益。所以,要让某些官员不再对民众利益麻木不仁,必须要让民众的权力硬起来,要让问责风暴自下而上刮起来。
要实现这些或许无需再去进行重复的制度建设,利用好既有的人大、政协制度也完全可以让问责风暴劲吹。只要让各级地方人大、政协真正行使其对地方政府的制约与监督作用,那么在将来第一时间站出来对地方官员进行问责、弹劾的,就应该是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们期待着这一天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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