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彭宇案只是个例。不排除社会确实有“好心不得好报”的事例存在,然而,更普遍的现实却是“好心得好报”。
彭宇案有了最新进展。3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
彭宇案在中国法治及道德进程中,将无可争议留下重重一笔。人们为何关注彭宇,与其说是对彭宇个人的关心,倒不如说是对道德,对社会前途的关心。在价值多元时代,总要有一种价值成为主流,而彭宇所代表的善的一面,既是对传统的张扬,又是对新时代精神的阐述,这理应成为时代价值主流。每个人从彭宇案中,都能找到自己晃动的影子,每个人都担心,彭宇判输,会对善的主流价值观,造成冲击。
这种担心,不是空穴来风。从“彭宇案”的一审至今,只过了半年时间,但“彭宇案恐惧症”已经漫延。类似“92岁老太太当街跌倒无人敢扶”的新闻,也充分证明彭宇案已经切切实实影响到了社会的道德建设,而且这种影响将长远存在。
可喜的是,彭宇案最终以和解撤诉而结案,而且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对和解的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有评论认为这对消除彭宇案的影响不利,我认为既然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理应尊重他们的权利。但是,此案法院法律程序结束了,并不意味着道德反思的终止。
永远不要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彭宇案只是个例。不排除社会确实有“好心不得好报”的事例存在,然而,更普遍的现实却是“好心得好报”。从民间层面看,面对好心者,社会从来没有吝啬过鲜花和掌声;从政府层面看,政府也不从没有小气过鼓励和奖励。近日广州市更是把30万元奖给两位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这一标准是目前全国见义勇为牺牲奖励慰问金数额最高的一类。因而,我们完全不必因为彭宇案而影响我们的爱心,该出手时就出手,该献爱心时还得献爱心。不能因为彭宇案而动摇我们做善事的信心。我们哪一个人在做好事时,是先思量回报的?毕竟,“史上最荒唐的判案”,只能有一个。无论好报、恶报,都是后报。见难不伸手,后报的,就有可能是来自心灵的永远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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