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某网站论坛围绕这样一个问题在热论:“成都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学校严禁学生在本月20-28日期间上街参加圣诞节群体聚集活动。”这条消息如果是真的——我之所以疑惑,是因为我有点不敢相信该市教育局怎么敢如此下达一个明显违宪的行政令——在此,我只能说,我们的行政官员果然只知权力并迷信权力,全然不知法为何物,全然不知权利在没有侵害他人的情况下是不受权力侵害的。
在中国,权力者的权力出位屡见不鲜,反常已经成了正常。这就逼着我们思考我们自己的权力制度:因为我们很难设想英美国家的教育行政机构也会下发一个类似的通知,这根本不可能。所以,类似这种权力出位的行政指令,重要的并非指令本身,而是它背后的制度。制度安排不解决,这类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非法指令还会层出不穷。
我们向往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即这个制度的架构是“权利本位”而非“权力本位”。以权利为本位,权力来自权利,权利支配权力,并且权力的宗旨就是为权利服务。以权力为本位,权利来自权力,权力的宗旨就是支配权利,因而它在权利面前可以随予随取。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我们处在哪一种制度框架中呢?从成都市教育局的行政举措看,至少在这些权力者的眼里,它认同的制度是权力本位而非权利本位。事实也正如此,这个通知所以出台,本身就反映了该通知之后的制度框架。
然而,这个制度框架有着严重的问题,尤其当体制本身表态要“以人为本”时。所谓以人为本,说到底,就是权利为本。人和权利是互文。人本身就是一个权利体,权利原初就表现为人的自然属性。一旦把权利从人身上抽去,人就成了一个概念的空壳。如果“以人为本”不至沦为空壳的概念,那么,权力本身要尊重权利,不要也不能对它乱施号令。然而,做到这一点无法靠权力的自觉,权力本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自觉也无法自觉的东西,它有着扩张自己的本能,如果不是靠制度框架对它强行约束的话。
我们知道,在同一个空间中,权力和权利是对角关系。权力的扩张,便是权利的萎缩。这两者之间应当有一条边界,法,尤其宪法,则是这条边界的看守。权力出位即越界,它的表现就是权力超过法律授予的范围从而违反宪法。即以此事而论,集会本是一个人的自然权利,特别是作为社会动物的人,本来就具有群集的本能。中学生的圣诞集会正是如此。对他们而言,这是一年一度的世俗性的快乐,甚至是狂欢,谁都没有权力剥夺。可是,成都市教育局自认为有,它“严禁”中学生在圣诞期间欢聚。然而,这个“严禁”本身,即“违宪”之举,因为集会的权利是受宪法保障的,触犯这项权利同时就是触犯宪法。我不知道,这应该是个笑话,还是悲剧。一个市级国家公务机关,居然不知宪法为何物,或者,是明知却置它于无用之地。前者如果是个笑话,后者肯定就是悲剧了。
把一个“严禁”上升为违宪,并非小题大做。正如前面说过,权力本身有扩张的本能,这足以引起权利的警惕。面对权力的利维坦,面对这个本能就会吞噬权利的巨兽,为了我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无法掉以轻心。这是一种博弈,以权利抗争权力,尤其当后者出位时。我写作此文正当平安夜,虽然我的身份是教师,但在精神上,今夜我是成都人,是成都的一个中学生。假如我在那个城市,今夜我一定要上街,这是我的权利,绝不能让成都市教育局剥夺。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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